小规模可以接受增值税专票吗?
2022-06-02 17:1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令第538号)文档第二十一条的要求,经营者市场销售商品或应税服务,理应向索要所得税发票的购方出具所得税专票,并在所得税专票上各自标明销售总额和销项税。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可办理所得税专票:(一)向顾客本人市场销售商品或应税服务的;(二)市场销售商品或应税服务适用免税政策要求的;(三)小规模市场销售商品或应税服务的。
还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税务〔2016〕36号)文档配件一第五十三条的要求,经营者产生应税个人行为,理应向索要所得税发票的购方出具所得税专票,并在所得税专票上各自标明销售总额和销项税。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可办理所得税专票:(一)向顾客本人销售、无形资产摊销或是房产。(二)适用增值税免税要求的应税个人行为。
因而,小规模可以接受所得税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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