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个体经营者的伤残人能增值税免税吗?
2022-06-02 17:16
依据《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推动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现行政策的通告》(税务〔2016〕52号)要求:“一、对按置伤残人的部门和个体户(下列称经营者),推行由税务行政机关按经营者按置伤残人的总数,额度即征即退所得税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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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通告第一条要求的增值税优惠现行政策仅适用生产销售货品,给予生产加工、维修机电维修劳务公司,及其给予营改增现代服务业和生活服务税收分类(没有文化艺术体育文化服务项目和休闲娱乐服务项目)范畴的业务得到的收益之和,占其所得税收益的百分比超过50%的经营者,但不适合用作以上经营者立即市场销售购入货品(包含批发商品和零售)及其市场销售委托加工物资的货品获得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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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伤残人本人带来的生产加工、维修机电维修劳务公司,增值税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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