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票盖章要求
2022-06-08 17:10
增值税专票盖章要求:
一、所得税专票,是所得税一般纳税人市场销售商品或供应应税服务出具的税票,是购方付款所得税额并可依照简约相关要求据以抵扣增值税进行旅客的凭据。
《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87号)要求:第十五条 必须申领税票的个人和单位,理应持税务备案有效证件、经办人员身份证件、依照国务院办公厅税务主管机构要求款式制做的财务专用章的模型,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税票申领办理手续。
第二十二条 开票理应按规定的期限、次序、频道,所有发票联一次性属实出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我国税务质监总局令第37号)要求:第十三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财务专用章就是指用票个人和单位在其开票时加盖的有其名字、税务或是、财务专用章字眼的图章。
财务专用章款式由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明确……
第二十八条 个人和单位在开票时,务必保证依照号次序填开,填好新项目齐备,具体内容真正,笔迹清晰,所有发票联一次打印出,具体内容完全一致,并在抵扣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因此,出具所得税专票必须盖财务专用章。
二、所得税专票由基本上发票联或是基本上发票联额外别的发票联组成,基本上发票联为3联,各自为:
1、抵扣联,做为购方计算采购成本和所得税进项税的记帐凭证;;
2、抵扣联,做为购方申报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验证和存留归档的凭据;
3、做账联,做为销货方计算销售额和所得税销项税的记帐凭证。别的发票联主要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主明确。
三、所得税发票的出具规定:
(1) 新项目齐备,与具体买卖相符合;
(2) 笔迹清晰,不可过线、错格;
(3) 抵扣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章或是财务专用章;
(4) 依照所得税缴税责任的产生时长出具。
四、依据上述要求,所得税第1、2联(即抵扣联和抵扣联)要盖公章,盖开税票人的财务章或是财务专用章。
增值发票要加盖财务专用章。盖在税票右下方备注名称处或盖章处。
有关图章要求:
一、财务专用章款式:
财务专用章的外形为椭圆型,短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鲜红色。
财务专用章中间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经营者名字,自左而右环形,如名字篇幅太多,可应用规范性通称;下刊“财务专用章”字眼。应用数枚财务专用章的经营者,应在每枚财务专用章下方刊次序编号,如“(1)、(2)……”字眼。
财务专用章所刊中国汉字,理应应用简体字,字体样式为仿宋体;“财务专用章”字眼字高4.6mm、字宽3mm;经营者名字字高4.2mm、字宽依据名字篇幅明确;纳税人识别号数据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二、财务专用章开启时长
财务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开启。旧时代财务专用章可以应用至2011年12月31日。
本公示公布以前印刷的套印旧时代财务专用章的税票,可持续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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