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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租赁房产有什么要求?

2022-06-09 17:53

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税务〔2016〕36号附近2)文档:

1.一般纳税人租赁其2016年4月30日前获得的房产,可以挑选适用简易征收,依照5%的增值税率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经营者租赁其2016年4月30日前获得的与组织所在城市没有在同一县(市)的房产,应依照以上记税方式在房产所在城市预缴税款后,向单位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开展税务申报。

2.一般纳税人租赁其2016年4月30日前获得的房产,适用一般记税方式记税的,应以得到的全都税款和价外费用,依照3%的预征率在房产所在城市预缴税款后,向单位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开展税务申报。3.一般纳税人租赁其2016年5月1日后获得的、与组织所在城市没有在同一县(市)的房产,应根据3%的预征率在房产所在城市预缴税款后,向单位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开展税务申报。

4.道路运营公司中的一般纳税人扣除示范点前动工的高速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挑选适用简易征收,减按3%的增值税率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示范点前动工的高速路,就是指有关施工证明上标明的合同书动工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路。

依据《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进一步明确全方面拉开营改增示范点相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制度的通告》(税务〔2016〕68号)文档:

1.房产开发公司中的一般纳税人,租赁自己研发的房地产业老新项目,可以挑选适用简易征收,依照5%的增值税率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经营者租赁自己研发的房地产业老新项目与其说组织所在城市没有在同一县(市)的,应依照以上记税方式在房产所在城市预缴税款后,向单位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开展税务申报。

2.房产开发公司中的一般纳税人,租赁其2016年5月1日后自主研发的与组织所在城市没有在同一县(市)的建筑项目,应根据3%预征率在房产所在城市预缴税款后,向单位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开展税务申报。

依据《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进一步明确全方面拉开营改增示范点相关劳动派遣服务项目、高速公路道路通行费抵税等制度的通告》(税务〔2016〕47号)文档:

1.一般纳税人扣除示范点前动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道路通行费,可以挑选适用简易征收,依照5%的增值税率测算交纳所得税。示范点前动工,就是指有关施工证标明的合同书动工在2016年4月30日前。

2.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署的房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获得的房产给予的融资租赁业务服务项目,可以挑选适用简易征收,依照5%的增值税率测算交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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