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预缴税款怎么处理?
2022-06-17 18:03
【问题】
异地预缴税款怎么处理?
【回答】
外地预缴税款及额外,税务咋解决?
伴随着《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经营者外地预缴税款相关大城市保护基本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现行政策问题的通告》(税务〔2016〕74号)的颁布,建筑行业外地预缴税款附加税税率的解决总算尘埃落定,随着着《关于征求〈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16〕27号)的公布,建筑行业外地预缴税款及额外的税务解决,总算明亮。
所得税解决
依据《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全方面拉开增值税改征所得税试点工作的通告》(税务〔2016〕36号)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布〈经营者跨县(市、区)给予建筑服务所得税征缴管理方法暂行规定〉的通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17号),建筑业营改增关键现行政策如下所示:
1.适用一般记税方式记税的,应预缴税款=(所有税款和价外费用-付款的工程分包款)÷(1 11%)×2%
2.适用简易征收记税的,应预缴税款=(所有税款和价外费用-付款的工程分包款)÷(1 3%)×3%
城建税及额外税务解决
税务〔2016〕74号文档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
1.经营者跨区给予建筑服务、市场销售和租赁房产的,应在建筑服务案发地、房产所在城市预缴税款时,以预缴增值税税款为计税基础,并按预缴税款所在城市的城建税税率和教育附加费增值税率就地测算交纳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
2.预缴税款的经营者在其组织所在城市申请交纳所得税时,以其具体缴付的所得税税款为计税基础,并按组织所在区域的城建税税率和教育附加费增值税率就地测算交纳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
增值税会计解决
财办会〔2016〕27号文档要求,所得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学科下设定预缴税款明细科目,计算一般纳税人出让房产、给予房产售后回租服务项目、给予建筑服务、选用预付款方法市场销售自主研发的建筑项目等,按现行标准所得税规章制度要求应预缴税款的所得税额。公司预缴税款,借记“应交税金——预缴税款”学科,贷记“存款”学科。月底,公司应将预缴税款明细科目账户余额转到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学科,贷记“应交税金——预缴税款”学科。
例:A 省某市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在B省某县给予建筑服务(非简易计税新项目),本月各自获得工程建筑业务收入(价税合计)4662万余元,各自付款工程分包款1332万余元(获得所得税专票上标明的所得税额为132万余元),付款不动产租赁花费111万余元(获得所得税专票上标明的所得税额为11万余元),购买建筑装饰材料1170万余元(获得所得税专票上标明的所得税额为170万余元)。
1.在B省某县的建筑服务应向建筑服务案发地负责人税务局行政机关预缴税款。本期预缴税款=(4662-1332)÷(1 11%)×2%=60(万余元),在B省某县交纳城建税3万余元(60×5%),交纳教育附加费1.8万余元(60×3%),交纳地区教育附加费1.2万余元(60×2%)。
预缴税款:(企业:万余元,相同)
借:应交税金——预缴税款 60
贷:存款 60
记提额外:
借:运营应交税费 6
贷:应交税金——应缴城建税 3
应交税金——应缴教育附加费 1.8
应交税金——应缴地区教育附加费
1.2
交纳额外:
借:应交税金——应缴城建税 3
应交税金——应缴教育附加费 1.8
应交税金——应缴地区教育附加费
1.2
贷:存款 6
2.返回组织所在城市A省某市向负责人税务局行政机关纳税申报:本期应纳税所得额=4662÷(1 11%)×11%-132-11-170=149(万余元),本期需补税款89万余元(149-60),在A省某市交纳城建税6.23万余元(89×7%),交纳教育附加费2.67万余元(89×3%),交纳地区教育附加费1.78万余元(89×2%)。
月底财务会计解决: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60
贷:应交税费——预缴税款 60
借:应交税金——销项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49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49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9
贷:存款 89
借:运营应交税费 10.68
贷:应交税金——应缴城建税 6.23
应交税金——应缴教育附加费
2.67
应交税金——应缴地区教育附加费
1.78
借:应交税金——应缴城建税 6.23
应交税金——应缴教育附加费 2.67
应交税金——应缴地区教育附加费
1.78
贷:存款 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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