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折让销售方的会计处理如何做?
2022-06-24 16:22
销售折让销售方的会计处理如何做?
销售折让就是指销售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服务时,因购料方购货总数比较大等缘故,而给与购料方的价格实惠。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文要求:“一般纳税人采用打折方法销售货物,假如销售总额和优惠额在同一张收据上各自标明的,可按折扣优惠后的销售总额征缴所得税;如果将折扣优惠额另开税票,不管其在财务管理上如何处理,均不能从营业额中扣减折扣优惠额。”
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存款
贷:营业成本 (以折扣优惠后的销售总额测算)
应交税金—销项税(销项税)
购料方接到销售折让怎么做会计解决?
公司销售货物产生这让时,在销货方出具回这让红字发票时,购料方有关会计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1.如产品并未验收入库,则作红色字体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红色字体)
应交税费——销项税(进项税)(红色字体)
贷:应付款等(红色字体)
2.如产品已验收入库,选用成本价计算的,则作红色字体会计分录:
借:库存产品(红色字体)
应交税费——销项税(进项税)(红色字体)
贷:应付款等(红色字体)
选用市场价计算的,还应调节“商品进销差价”学科。
这让便是抵减已经有的额度,既增值发票已开且不可以废止,那样的话,由供货方出具证明,向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出具红色字体增值发票开展这让冲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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