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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以知识产权等技术入股公司需缴纳个税?

2022-07-04 19:01

本人以知识产权等技术入股公司需缴纳个税?

依据《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本人非货币性资产项目投资相关个税现行政策的通告》(财务〔2015〕41号)的要求,本人以非货币性资产项目投资,归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入与此同时产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的,应依照“财产转让所得的”新项目,依规依法测算交纳个税。通告所指非货币性资产,就是指现钱、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之外的资本,包含股份、房产、技术发明成效及其别的类型的非货币性资产。

依据破产法、政府会计准则、个人所得的要求,以非货币性资产注资,解决非货币性资产评定做价,并由此进账,经评定后的投资性房地产,即是非货币性资产的出让收益。

应纳税额=非货币性资产出让收益-资产原值-出让时按照规定付款的有效税金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20%

例:甲以某种专利权经评定做价2000万余元入股公司。产权过户时产生担保费、介绍费等相关税费10万余元,获得发明专利时出现一些成本费20万余元,则甲老先生以发明专利入股公司时,应交纳个税394万余元【(2000-10-20)×20%】。

以专利权技术入股产生的担保费开支如何记账?

例:我企业法人股东以专利权技术入股,如今发生了6万余元的担保费开支,该专利权还没完成产权过户,请问这6万余元的担保费如何记账呢?

这6万余元的担保费不应该在被创投企业进账。

财务〔2015〕41号要求,本人以非货币性资产项目投资,应按评定后的投资性房地产确定非货币性资产出让收益。非货币性资产出让收益扣减该资产原值及有效税金后的额度为应纳税额。

因而,产生的担保费应当做为公司股东获得项目投资的结算的相关费用。

针对本人以知识产权等技术入股公司需缴纳个税的难题,我们就为大伙儿提到这里了,有关的税务解决我都已在原文中为我们进行了解读与解析,以专利权技术入股产生的担保费开支如何记账?如果您也有什么不知道的地区或是您有什么新的看法,热烈欢迎与王牌答疑解惑老师在线建立联系。

政府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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