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企业申请

教育附加费免减月销售总额价税合计或是未税?

2022-07-04 19:04

教育附加费免减月销售总额价税合计或是未税?

答:没有。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基础是未税的销售总额。

依据《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扩张相关政府性基金免税范畴的通告》(税务[2016]12号)第一项要求:将免税教育附加费、地区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畴,由目前按月缴税的月销售总额或销售额不得超过3万(按一季度缴税的月度销售总额或销售额不得超过9万余元)的交纳扣缴义务人,扩张到按月缴税的月销售总额或销售额不得超过10万余元(按一季度缴税的月度销售总额或销售额不得超过30万)的交纳扣缴义务人。

教育附加费是对交纳增值税、所得税、所得税的个人和单位征缴的一种杂费。 作用是发展趋势地区性基础教育,增加地区教育投入的自有资金。

教育附加费的增值税率为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率: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实质,教育附加费增值税率为“三税”税款的3%。

上面便是小编我为我们详细介绍的教育附加费免减月销售总额价税合计或是未税,我相信各位看完早已知道,如果还有不懂得或是想要知道更多的是财务基础知识,请持续关注。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