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季度预缴所得税时,能够填补以前年度亏损吗
2022-07-27 17:32
公司一季度预缴所得税时,能够填补以前年度亏损吗
公司一季度预缴所得税时,能够填补以前年度亏损。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5年第31号)填报说明第五条的规定,(一)7.第8行“填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依照税款要求能在所得税前弥补的之前年度并未弥补的净亏损。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要求:公司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减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各项扣减及其容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十八条要求:公司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本,批准向之后年度结转,用之后年度的所得的填补,但转结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五年。
法定盈余公积补亏是什么意思?
法定盈余公积补亏是指从以前积累的纯利润中弥补亏损,因当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法定盈余公积会减少,未弥补的亏本降低。公司出现损失时,应当由公司自主填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
一要用之后本年度息税前利润填补。依照现行制度要求,公司出现损失时,能用之后五年内实现的息税前利润填补,即息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
二是用之后本年度税前利润填补。公司发生的亏本通过五年期内未填补全额的,并未弥补的亏本运用企业所得税后盈利填补。
三是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企业以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建议,并且经过股东会准许。
公司一季度预缴所得税时,能够填补以前年度亏损吗?公司针对可以结转成本之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金抵扣,应当以很有可能得到用以抵税还行抵扣的亏本和税金抵扣的未来应纳税额为限,确定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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