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2种征收率的货物的价外费用如何处理
2022-07-27 17:35
带有2种征收率的货物的价外费用如何处理
答: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要求,经营者混合销售不一样征收率的货物或是应税服务,理应各自计算不一样征收率货品或是应税服务的销售总额。未各自计算销售额的,从高税率。所以该经营者应先该批货物的合同款及运输成本按不同征收率分离计算,不然应所有按17%的征收率开展计算并计税销项税。
价外费用怎样进行税会解决?
答:价外费用和合同款合称之为增值税的「销售总额」,这是增值税销项税额或是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税基础。价外费用和合同款在税收分类明确层面,具有无偏性,换句话说,无论价外费用是属于什么性质的收费标准,它都应当和合同款挑选同一个税收分类计缴所得税,应用同一个编号开票。
例 A向B销售货物一批,税率为17%,合同约定的价税合计款117万,因B延迟时间支付向A支付利息11.7万余元,则A收到的128.7万余元,理应所有依照17%记税,开票时,挑选货品对应的编号,金额为110万余元,税款为18.7万余元。
财务核算层面,小编认为,不适合把销售总额所有记入主营业务收入,而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融合业务流程本质开展职业判断。
一般而言,合同款一部分能够记入营业成本,价外费用则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利息支出应冲减销售费用;合同违约金、赔偿费、税款滞纳金应记入其他业务收入;代办、垫款账款应记入来往;外包装房租等记入营业外收入。
购方作相反的账务处理。
上例里的价外费用对销货方来讲,实际上归属于利息费用,理应抵减销售费用。
借:存款 128.7万余元
贷:营业成本 100万余元
销售费用 10万余元
应交税金—销项税(销项税)18.7万余元
购方的处理为:
借:原料 100万余元
销售费用 10万余元
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18.7万余元
贷:存款 128.7万余元
带有2种征收率的货物的价外费用如何处理怎么解决这一问题,原文中已做出了详细的解释,一般来说,这种带有2种征收率的货物的价外费用如何处理难题归属于财务工作者一定要改进的地方,账务处理我已为大家整理出来,供大家参照,假如对于此事觉得疑惑,能与窗口的王牌答疑老师建立联系。
营业成本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