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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用水电气抵扣的标准是什么?

2022-08-05 17:55

同用水电气抵扣的标准是什么?

答:《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有关2009年税款自纠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十四)企业与其他公司或个人共自来水、电,无法取得水、电发票的,要以双方的租赁合同书、电力工程和自来水公司出示给出租人的原始水、电税票或影印件、经彼此确认的自来水、用电量分割单等凭据,按实开展抵扣。

与此同时,房主向企业(承租人)扣除水电气,对房主来讲,属转供水电工程的销售货物个人行为,房主应缴纳增值税。房主向公司销售水电工程,依照《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要求:“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东西、进行服务项目及其从业别的生产经营付款账款,应当向收款人获得税票。得到税票时,不可规定变动产品名和额度。”公司需向房主获得税票。

企便函[2009]33号文对于此事确立,企业与其他公司或个人共自来水、电,无法取得水、电发票的,以双方的租赁合同书、电力工程和自来水公司出示给出租人的原始水、电税票或影印件、经彼此确认的自来水、用电量分割单等凭据,能够按实开展抵扣。在这里,实际操作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出租人的原始水、电税票必须为水电工程部门出具的正规发票,不可包含缴费通知单、交费收条等内容;

(2)分割单应标明详尽切分水电工程量;

(3)分割单水电费单价是与出租人的原始水、电税票价格保持一致。

看完给您带来的几个方面根据,针对同用水电气抵扣标准的您应当非常清楚了。更多关于税务相关的知识,皆在本站,欢迎您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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