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机构申请办理所得税合拼缴税成功后生效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2022-08-09 16:38
难题:总分机构申请办理所得税合拼缴税成功后生效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同一区域的总分机构,子公司独立申请了第一季度所得税后,申请办理汇总纳税,请问一下,汇总申报生效时间是什么时间呢?第二季度或是?
解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要求:所得税按纳税年度测算。纳税年度自阳历1月1日起止12月31日止。
因而,总分机构在申请汇总纳税后,是以当年的1月1日逐渐生效的。
针对一季度早已各自独立预缴税款申报的,并不影响本年度汇总申报缴税可以从1月1日开始计算;各自预缴税款的税费,会加在一起测算预缴税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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