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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投资入股税收政策合辑

2022-08-10 17:10

技术性投资入股税收政策合辑

序言2021年的年底,没有了之前各大型厂员工期盼的年终奖金的热闹,反而是一波又一波的裁员潮,除开登上热搜的爱奇艺视频裁人20%到40%,巨量引擎、百度搜索、腾讯官方、快手视频等大型厂也纷纷传来业务调整、精减的消息。但是另一边,高端装备制造却发生供求两旺的态势,据央视财经频道报导,“12月3日,新能源巨头赣锋锂业控股子公司四川时期在宜宾市进行招骋,吸引了大批应聘者,当场人潮人海,繁华水平媲美春运期间。愈来愈多高学历人才添加加工制造业”。

国家总理李总理12月15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也着重强调加大对加工制造业支持的现行政策措施,推动中国实体经济稳步发展。为了能适用创业创新,及其加大对技术成果转化的激励,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免减或递延纳税的政策优惠。小必用心提炼出,并举例说明给大家详细说明。

现行政策汇总

所得税

地区转让技术增值税免税;向海外技术转让,可用增值税零税率。

*政策依据:税务[2016]36号文

所得税

1、减免政策

依据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业公司技术转让费不得超过500万元的一部分免税所得税;超出500万元的一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不适合直接或间接100%掌控的关联公司中间。

2、按时延递现行政策

依据税务[2014]116号文要求,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包含技术性)境外投资,对技术转让费分5年匀称记入应纳税所得。

3、经常性延递现行政策

依据税务[2016]101号文要求,以技术投资入股,所有获得股份/个股,项目投资时需暂时不缴税,递延到公司股权转让时测算交纳。

个税

1、按时延递现行政策

依据税务[2015]41号文要求,本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包含技术性)境外投资,一次性缴税困难的,可将税金有效分期付款在5年之内交纳。

2、经常性延递现行政策

同所得税,递延到公司股权转让时交纳。

详尽汇总见下图

案例解析

案例一

A企业以一项发明专利向B公司进行投资,此项发明专利在A公司的计税依据为100万,向B企业融资时,经服务机构评定后做价1000万余元,如何纳税?(假定A公司可用所得税25%,暂时不考虑到别的企业所得税事宜)

1、所得税

增值税免税。

2、所得税

A公司可以选择按减免政策、按时延递或是经常性延递现行政策。

计划方案1.可用减免政策

享有500万免减,减半征收:

(1000-100-500)*50%*25%=50万余元。

计划方案2.可用按时延递

分5年交纳,每一年交纳45万余元,即(1000-100)/5*25%,总共交纳225万余元。

计划方案3.可用经常性延递

出让时暂时不缴税,将来公司股权转让时,然后将股权转让收入进来运营成本100万测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没有亏损弥补和其它税收优惠政策,短时间溢价转让的现象可以选择方案一;

预计未来5年有未弥补亏损可填补或是享有低税率的情形下可以选择方案二;

如预估对股份长期持有的现象建议选择计划方案三。

案例二

将实例一中的A公司改成A普通合伙人,A普通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选择二种计划方案。

计划方案1.按时延递

A将个税报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备案后,选择将税金在第五年一次性交纳,即(1000-100)*20%=180万余元。

计划方案2.经常性延递

出让时暂时不缴税,将来公司股权转让时,然后将股权转让收入进来运营成本100万测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针对普通合伙人而言挑选方案二最佳。

3、B公司获得发明专利的计税成本

无论A企业或A普通合伙人挑选何种方式缴纳税费,B公司都可以将此项发明专利按1000万余元做为计税成本,分年开展摊销费扣减。

由来:税律风起云涌 创作者:史宣珍



2018年1月的分析——

技术性投资入股能不能累加享受优惠

伴随着全民创业、大众创业发展战略的落实,在企业以科技成果投资入股层面,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政策。按照目前现行政策,公司在以科技成果投资入股的企业所得税解决层面,存有挑选享受与累加享受的难题。

以科技成果投资入股,可降解性为技术成果转让和投资2个阶段。针对技术成果转让阶段,《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要求,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费,能够减免、免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法人企业技术转让费不得超过500万元的一部分,免税所得税;超出500万元的一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针对项目投资阶段,科技成果归属于非货币性资产,《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创投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税务总局〔2014〕116号,下称116号文件)要求,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境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出让所得的,可以从不得超过5年时间内,分期付款匀称记入相对应年度的应纳税额,按照规定测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现阶段,未有明确规定技术转让费免减与116号文件里的分期付款缴税现行政策不能累加享有,因而,小编认为,科技成果归属于非货币性资产范围,企业以科技成果投资入股,公司确认的技术转让费,在享受公司所得税减免后,仍可就剩下应税所得,在不得超过持续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分期付款匀称记入相对应年度的应纳税额测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打个比方,A公司2014年以一项原值为500万、评估价值为1500万元的发明专利投资入股,2014年确定技术转让费1000万余元,在其中500万余元免税政策,剩下500万余元递减缴税,与此同时,应纳税额250万余元可以从不得超过5年时间内,分期付款匀称记入相对应年度的应纳税额测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假定公司挑选依照5年分期付款缴税,那样2014年~2018年5个纳税年度,此项发明专利投资入股记入该5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每一年为50万余元。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健全股权激励计划和技术入股相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务〔2016〕101号,下称10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递延纳税政策:公司或个人以科技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公司,被投资企业支付的溢价增资全部为个股(权)的,公司或个人可以选择再次按现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也可选择可用递延纳税政策优惠。挑选科技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纬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办理备案,投资入股本期可暂时不缴税,容许递延到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掉科技成果原值和有效税金后差值测算交纳企业所得税。

接好例,如果甲公司是在2016年以一项原值为500万,评估价值为1500万元的发明专利投资入股,直接选择可用101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递延纳税政策优惠,假定以后转让股权时获得收入为1700万余元,则转让股权时确认的股权转让所得为1200万(1700-500),在其中,1000万余元(1500-500)的那一部分依然可用出让所得的增值税免税的规定,这其中的500万余元免税政策,剩下500万余元递减缴税,则公司股权转让时确认的应纳税额为450万余元[250 (1700-1500)]。

上述俩个实例的处理方式,均选择放弃对企业比较有益、让企业最大程度享受优惠的处理方式,具体税务处理中全国各地税务行政机关确实存在实行规格不一的难题,还需要统一实行规格,消除征纳彼此风险性。

由来:我国税务报 创作者:靳心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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