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人税收政策
2022-08-11 16:58
为促进进一步促进伤残人独立创业就业,国家在一系列税金普慧政策优惠的前提下,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推行多方位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全方位拉开增值税改征所得税试点的通告》(财务〔2016〕36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务〔2016〕52号)
《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33号发表)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3年第73号)
《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税务总局〔2010〕121号)
《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税务总局〔2018〕39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21年第4号)
用对相关伤残人税金政策优惠,必须针对不同的税金种分别进行。
一:有关概念定义
《残疾人保障法》要求,伤残人指的是在心理状态、生理学、人体构造上,某类机构、作用缺失或是异常,所有或者部分缺失以正常的方法从业某类主题活动能力的人。伤残人包含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残、智残、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它残废得人。实际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税金政策优惠中涉及残疾人的相关界定如下所示:
(一)伤残人,就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普通合伙人,包含具备劳动条件和工作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二)伤残人本人,就是指普通合伙人。
(三)在职职工总数,就是指与经营者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员工总数。
(四)特殊学校举行的企业,就是指特殊学校主要为在校生出示见习场地、并由学校注资开办、由学校承担运营管理、营业收入所有归院校每一个公司。
二:增值税的二项特惠
(一)伤残人本人提供的服务和劳务公司增值税免税
伤残人自己为社会提供的服务,根据《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全方位拉开增值税改征所得税试点的通告》(财务〔2016〕36号)相关规定增值税免税;伤残人本人所提供的生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根据《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务〔2016〕52号)相关规定增值税免税。伤残人个人学生就业或创办的公司,可按规定享有增值税优惠现行政策。
合乎增值税免税的服务、劳务公司包含:伤残人灵活用工(从业非全日制日制、暂时性和弹性工作制),从业家庭副业、家政保洁、维修安装、便民利民剪发、绿化带保洁服务等;及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别的灵活用工。
(二)安装伤残人额度即征即退所得税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安装残疾人的,按经营者安装残疾人的总数,额度即征即退所得税。安置的每一位伤残人每月可退回的增值税实际额度,由省级以上税务行政机关依据经营者所属县区(含县市区、旗,相同)适用的由省(含自治州、市辖区、省级城市,相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规定的4倍确认。
享有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应注意四个事宜:
1.要符合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五个前提条件。
一是总数比率要合格。经营者月安置的伤残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而且安置的伤残人总数不得少于10人(推拿按摩组织安装总数不得少于5人)。针对特殊学校举行的企业,只需月安置的伤残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而且安置的伤残人总数不得少于10人,就可以享有额度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现行政策。特殊学校举行的福利公司在测算伤残人总数时需将于公司入岗工作的特殊学校的全日制在校生测算以内,在预估公司在职职工总数时才要把以上学生们测算以内。
二是合作协议书要签署。安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依法与安置的每一位伤残人签订了不得少于一年的劳动合同书或服务合同。
三是职工保险要足缴。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会为安置的每一位伤残人依规参与企业员工保险,按月全额缴纳了养老保险金、社会医疗保险、失业险、工伤险和生育险。以自由职业者自主缴纳社保、或是参与城镇居民社保的均不得特惠。
四是转帐付薪要合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残疾人工资的付款,只能依靠银行等金融机构付款,不可以以现金等其他方式付款,且按月付款的工资不得低于经营者所属县区适用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规定。
五是纳税信用等级要合规管理。仅有纳税信用等级不以C级、D级,才能享受按经营者安装残疾人的总数,额度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
2.符合规定的行业类别和收入占比。
安装伤残人所得税额度即征即退政策优惠,只是适用生产制造销售货物,给予生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给予营改增政策现代服务业和生活服务类税收分类(没有文化艺术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畴的服务。与此同时经营者这种可用领域税收分类获得收入总和,占其增值税收入比例要达到50%之上。
针对以上经营者直接销售购入货品(包含产品批发和零售)及市场销售委托加工物资的货物获得收入,不适合所得税额度即征即退。
经营者理应各自计算享有税收政策和不可享有税收政策业务的销售总额,不可以各自核算的,不可享有额度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
假如经营者既适用于推动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现行政策,又可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队转业干部等适用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经营者可自由选择适用的政策优惠,但是不能累加实行。一经选中,36个月内不能变动。
3.税收优惠政策的享有必须按月明确并退回。
一是经营者是否满足安装伤残人额度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必须按月明确。
二是对合乎优惠政策的月份,按布置伤残人数和经营者所在地区最低工资规定的4倍明确较大出口退税额度。
月退返增值税额=经营者本月安装残废工作人员总数×本月月最低工资规定的4倍
三是按增值税申报限期明确今天退返增值税额。申报期并不是按月的,以在其中符合条件的月份测算今天退返税款。
今天退返增值税额=今天含有符合条件的月份每月退返增值税额总和
如:经营者按季申报增值税,2019年4月申请1一季度税金时,在其中2月、3月安装伤残人10人,且符合特惠各类标准,1月份不符优惠政策。经营者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规定为2000元/月。则经营者1一季度应退回所得税较大额度=2月退返税款 3月退返税款=2000*10*4 2000*10*4=160000元
四是今天不够退回可以从本年之内跨限期还。本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够退还的,可以从本纳税年度内之前纳税期已交所得税扣减已退增值税的账户余额中退回,仍不够退还的可结转成本本纳税年度内之后纳税期退回,但不得结转成本之后本年度退回。
以上例经营者4月申请应纳增值税3万余元,最大退返所得税4万余元,先把本期所得税3万余元退回,之后在年度内先用今天早期已纳增值税额退回,再不足时,以年度之后纳税期已年利税退回。可是,针对一个纳税年度内要退税款退回不完的,不可结转成本之后本年度退回。
4.免减办理备案及申请退税材料。
经营者可用所得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应当在初次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时,按照规定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给予退税申请材料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文件。经营者后面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时,相关证明材料未发生变化的,不需要反复给予,只需给予退税申请原材料并且在退税申请中表明有关情况。经营者享有所得税即征即退标准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产生变化后初次税务申报时往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书面材料。
原材料详细如下:
(1)《税务资质备案申请》。
(2)安置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影印件,标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盖公章。安装精神残疾人的,给予精神残疾人允许学生就业的书面声明以及其监护人签名或印章的证实精神残疾人具备劳动条件和工作意愿的书面报告。
(3)安置的残疾人的身份证件影印件,标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盖公章。
经营者申请办理退回所得税时,需申报如下所示材料:
(1)《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2)《安置残疾人纳税人申请增值税退税声明》。
(3)本期为伤残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的复印件及由经营者盖公章确认的标明交纳工作人员、交纳额度、交纳期间的统计表。(特殊学校举行的企业未提供)
(4)本期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经营者加盖公章的按月为伤残人支付工资的明细。(特殊学校举行的企业未提供)
一般纳税人申请办理享有税收政策,解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理合法负法律责任。
三:所得税和个税特惠
(一)企业所得可加计残废员工工资
《企业所得税法》要求,公司安装残废工作人员所付款的工资,还可以在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要求,公司安装残废工作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是指企业安装残废人员的,在依照支付给残废员工工资按实扣减的前提下,依照支付给残废员工工资的100%加计。残废工作人员的范畴可用《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
(二)伤残人本人取得的所得的依规减免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要求,残废工作人员取得的所得的,能够减免个税,详细力度和限期,由省、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求,并报平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理备案。《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见》(残联发〔2018〕6号)要求,对伤残人本人取得的劳动收入,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按照省、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免力度和限期减免个税。
各省市都是有有关的规定。如:《安徽省财政厅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安徽税务局有关残废、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的减免个税相关政策的通知》(皖财税法〔2019〕157号)要求,自2019年1月1起,对安徽伤残人自己取得的综合所得税(薪水、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其应减少的个税,在每人每天8000元税款的范围之内推行额度免减。经营者取得的以上综合所得税和经营所得,应分类汇总其减免税额。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特惠
《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安装残疾人就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税务总局〔2010〕121号)要求,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具体安装残疾人就业总数占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占比高过25%(含25%)且具体安装伤残人总数高过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免或免税该本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实际增值税免税占比及管理条例由省、自治州、市辖区税务部门明确。
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特惠
《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税务总局〔2018〕39号)要求,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规范限制,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减少至2倍。在其中,用人公司在职人员社平工资未超过本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公司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出本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按本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公示2019年第98号)要求一步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规范限制,依照本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运行。本地社会平均工资依照所在城市城区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收入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与此同时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起止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推行划档减缴现行政策。在其中:用人公司分配残疾人就业占比超过1%(含)之上,但未达到所在城市省、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求比例的,按照规定应交费额的50%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公司分配残疾人就业占比在1%以下的,按照规定应交费额的90%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自2020年1月1日起止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总数在30人(含)以下的公司,暂免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用人公司分配残疾人就业无法达到其所在城市省、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求比例的(一般为1.5%),理应交纳保证金。
用人公司分配1名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根据分配2名残疾人就业估算。用人公司跨区域招收残疾人的,理应记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总数。记入用人公司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的伤残人,务必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伤残人需在就业年龄段内。
二是用人公司将伤残人录为在编人员将与伤残人签署1年及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书(服务合同);用人公司依规以劳务派遣方式接纳伤残人在本单位就业的,只有在一方测算总数,即由派遣单位和接受企业根据签订合同的形式协商一致后,将伤残人数记入其中一方的具体分配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总数,不可反复测算。
三是具体付款的工资不少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并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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