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发票早已取消了吗?
2022-08-12 17:03
定额发票早已取消了吗?
答:了解到了,并没有存有定额发票已取消的现象。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全方位拉开增值税改征所得税示范点相关税收征收管理事宜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 年第23 号)已经明确,营改增政策经营者可以用的发票类型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车辆市场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门票费、路过(过河)费税票、定额发票、货物运输税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及其国税机关发放的卷式普票。
与此同时,《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所得税开票有关问题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购方为公司的,索要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向销货方给予纳税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货方向其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在“购方纳税识别号”栏填好购方的纳税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可做为税款凭据。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就所得税开票有关问题问答》要求,16号公告仅适用根据所得税税控盘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针对应用印着企业名字发票的领域,如电子商务、成品油批发分销等,可暂时不填好购方纳税识别号,仍依照公司目前方法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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