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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借方余额为何不可以转走?

2022-08-15 17:01

所得税借方余额为何不可以转走?

答:应交税金-销项税发生借方余额,表明进行超过销项:除有相关业务按照规定需转外出(如税收优惠政策、进出口退税、进项转出),可留抵下一期税金,所以不能转走。

不用缴纳增值税,可留抵下一期税金,不用转至未交增值税学科。

若出现贷方余额,则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销项税(转走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缴纳税金的时候再做: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存款

转走未交增值税的账户余额一般在借贷方或是借贷方?

转走未交增值税的账户余额应该根据实际来定。

未交增值税是“应交税费”的二级明细科目,该学科专门用来计算未缴或多缴增值税的,平常无本年利润,月末结账时,当“应交税费——销项税”为贷方余额时,为销项税,应先其贷方余额转到该科目地借贷方,体现公司未缴的增值税;当“应交税费——销项税”为多交所得税时,应先其多交的增值税转到该科目地借贷方,体现公司多交的增值税。

在"应交税金--销项税"学科下加设"转走未交增值税"栏目,纪录一般纳税公司月终转走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根据小编的详细介绍之后,相信各位对“所得税借方余额为何不可以转走?”这种情况都了解差不多了,具体内容其实并不难搞清楚,希望你们 都能够掌握这篇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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