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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风险投资人个税特惠

2022-08-16 16:55

风险投资人又称为项目投资天使之。天使投资人是权益资本成本项目投资的一种形式,指具有一定净财富的本人,对具有极大发展潜力的初创公司开展早期对外直接投资,属于一种自发性又很分散的民营经济方法。在我国政策要求:天使投资个人采用股权投资方式对外直接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可以按投资总额的70%抵税出让该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股份取得的应纳税额;本期不够抵扣的,能够在以后获得出让该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成本抵税。天使投资个人项目投资好几个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对其中申请办理清算注销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天使投资个人并对投资总额的70%并未抵税过的,可自清算注销之日起36个月内抵税天使投资个人出让别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股份取得的应纳税额。

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推行核定征收的法人企业;2.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当中具备高校大学本科学历的从业人数不少于30%;总资产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出3000万余元(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业人数按不得超过300人、总资产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出5000万余元);3.接受投资时开设时间不会超出5年(60个月);4.接受投资时及其接受投资后2年之内未能海内外证交所发售;5.接受投资当初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支出总金额占成本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天使投资个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不属被投入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发起者、员工或其家属(包含另一半、爸爸妈妈、儿女、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妹,相同),且与被投入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不会有劳动派遣等关系;2.项目投资后2今年年底,本人及其家属拥有被投入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股权比例总计应小于50%。

举例说明:张三是个风险投资人2017年5月项目投资1000万到通税科技有限公司,从2017年5月到2018年5月、2019年5月,恰好满24个月,因此张三在2019年5月出让该股份,倘若出让价是2000万,此刻,由于原先运营成本是1000万,因此正常的需交公司股权转让个人税=(2000-1000)*20%。但因为是风险投资人,因此转让股权收益1000万(2000-1000)还要再扣减投资总额的70%,700万。最后,张三公司股权转让应交个税=(2000-1000-700)*20%。

倘若张三2017年5月项目投资1000万到甲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投资2000万到乙科技有限公司,随后2018年5月甲公司运营不成功,清算注销,张三分回500万,等同于投进去1000万,分回500万,亏掉500万。与此同时,张三在2019年5月出让乙公司股权,倘若出让价是5000万,此刻,由于原先运营成本是2000万,因此正常的需交公司股权转让个人税=(5000-2000)*20%。但因为是风险投资人,所以这转让股权收益3000万(5000-2000)还要再扣减投资总额的70%,1400万。与此同时,项目投资A公司,由于张三投入的1000万70%一分没抵税,而从2018年5月到将来36个月内,能够抵税别的天使投资人收益额,所以又可以再抵税1000*70%=700万。最后,张三出让乙公司股权要交个税=(5000-2000-1400-7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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