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使用税税收政策汇聚(2021版)
2022-08-16 16:56
(一)对受比较严重洪涝灾害危害缴税困难的,减免车船税
增值税免税特性编码:112011601
对受比较严重洪涝灾害危害缴税艰难及其有其他特殊原因须经降税、免税政策的,能够减免或是免税车船使用税。具体措施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理备案。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四条
对受地震灾害、洪涝灾害等严重自然灾害危害缴税艰难以及其它特殊原因须经增值税免税的车船,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减免或是免税车船使用税。实际免减限期和金额由省、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明确,报国务院办公厅办理备案。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十条第二款
(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船免税车船使用税
增值税免税特性编码:12011603
悬架抢险救援专用型车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型船只免税车船使用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三条第(四)项
(三)节约资源、应用新能源的车船能够减免或是免税车船使用税
增值税免税特性编码:12123101
对节约资源、应用新能源的车船能够减免或是免税车船使用税。具体措施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理备案。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四条
节约资源、应用新能源的车船能够免税或是减半征收车船使用税。免税或是减半征收车船使用税的车船的范畴,由国务院财政局、税务主管机构商国务院办公厅相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办公厅准许。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十条第一款
1、对节能环保汽车,减半征收车船使用税。
(1)减半征收车船使用税的环保节能汽车应同时符合下列规范:
①得到批准中国境内售卖的排气量为1.6升下面(含1.6升)的燃用柴油、柴油机的汽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汽车和双用然料汽车);
②综合性工作状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规定,基本要求见附件1。
配件1:
环保节能汽车综合性工作状况燃料消耗量限制值规范
企业:L/100 km
(2)减半征收车船使用税的环保节能商用汽车应同时符合下列规范:
①得到批准中国境内售卖的燃用天燃气、车用汽油、柴油机的轻形和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汽车和双用然料轻形和重型商用车);
②燃用车用汽油、柴油机的轻形和重型商用车综合性工作状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规定,实际规范见附件2、配件3。
配件2:
环保节能轻型商用车综合性工作状况燃料消耗量限制值规范
表2.1 N1类车子
企业:L/100 km
配件3:
环保节能重型商用车综合性工作状况燃料消耗量限制值规范
表3.1大货车
企业:L/100 km
表3.2半挂牵引车
企业:L/100 km
表3.3客运车
企业:L/100 km
表3.4自卸货车
企业:L/100 km
表3.5城市客车
企业:L/100 km
2、对新能源汽车船,免税车船使用税。
(1)免税车船使用税的新能源汽车就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油电混合汽车、氢燃料电池商用汽车。纯电动乘用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不属车船使用税征税对象,并对不纳车船使用税。
(2)免税车船使用税的新能源汽车应同时符合下列规范:
①得到批准中国境内售卖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油电混合汽车、氢燃料电池商用汽车;
②合乎新能源车产品技术标准,实际规范见附件4;
配件4:
新能源车产品技术标准
一、新能源车纯电动车续驶里程规范
企业:km
注:1.超级电容器、钛酸锂快速充电纯电动客车无纯电动车续驶里程规定。
2.M1类是指包含驾驶人员坐位以内,载客量不得超过九座的载人车子。
N1类是指较大设计方案总质量不得超过3500kg的装货车子。
二、新能源乘用车标准规范
纯电动乘用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不属车船使用税征税对象。免税车船使用税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必须符合下列规范:
工作状况纯电续驶里程小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B情况燃料消耗量(没有电磁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基本燃料消耗量国家行业标准中相匹配限制值对比低于70%。工作状况纯电续驶里程高于或等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一样,其A情况一百公里用电量(Y)应达到下列规定:m≤1000kg时,Y≤0.014×m 0.5;1000kg<m≤1600kg时,Y≤0.012×m 2.5;m>1600kg时,Y≤0.005×m 13.7。
三、新能源汽车标准规范
免税车船使用税的新能源汽车应同时符合下列规范:
1.企业载质量动能使用量(Ekg)不超过0.24Wh/km·kg;
2.非快速充电类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品质比能量要高于95Wh/kg,快速充电类纯电动客车快充倍数要高于3C,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运车节油率超过40%。
四、新能源货车和专用汽车标准规范
免税车船使用税的新能源货车和专用汽车应同时符合下列规范:
1.运载动力电池系统品质比能量不少于95Wh/kg;
2.纯电动货车、运送类专用汽车企业载质量动能使用量(Ekg)不超过0.49Wh/km·kg,其他类纯电动车专用汽车吨百公里电耗(按检验品质)不得超过10kWh。
五、氢燃料电池商用汽车标准规范
免税车船使用税的燃料电池车必须符合下列规范:
燃料电池系统的最大功率不少于推动电机功率的30%,且商用汽车燃料电池系统最大功率不低于30kW。
③根据新能源车专项检测,满足新能源车规范,实际规范见附件5;
配件5:
新能源车商品重点检验标准文件目录
注:本文件目录将根据新能源车规范变化情况作出调整。
④新能源车制造业企业或进口的新能源车代理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维修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运用等多个方面合乎有关要求,基本要求见附6。
配件6:
新能源车公司规定
提交申请的新能源汽车制造业企业或进口的汽车4S店(下称公司)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解决顾客给予动力锂电池等储能装置、驱动电机、电机驱动器品质保证,在其中汽车公司应提供不少于8年或12万多公里(以先去者为标准,相同)的质保期限,商用汽车公司(含客运车、专用汽车、大货车等)应提供不少于5年或20万多公里的质保期限。
2.应当不断达到生产一致性有关规定,保障新能源车商品安全保障体系正常运转。
3.应当创建新能源车商品售后服务方案规章制度。售后服务方案理应包含新能源车产品质量保证服务承诺、售后维修服务项目及具体内容、配件给予及品质保证限期、售后维修服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意见反馈、零部件(如充电电池)回收利用,发生产品品质、安全性、环境保护等严重问题的时候的应对策略及其理赔处理等具体内容,并且在本企业平台上向社会公布。
4.应当创建新能源车商品运作安全状态监测平台,根据与新能源车商品消费者的协议书,对已售卖的所有新能源车商品的运行安全状态开展检测。公司监测平台应当与地区和国家的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检测平台对接。
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理应妥善保管新能源车商品运作安全性状态信息,不可泄漏、伪造、损坏、销售或是违法向他人给予,不可检测与产品运作安全状态无关的信息内容。
5.应当在商品项目生命周期内,为每一辆新能源车商品建立档案,跟踪记录汽车使用、维护保养、检修状况,执行新能源车动力锂电池溯源信息管理方法,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运用状况。
6.对企业已市场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商品,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产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公司应提交商品安全事故检验报告、后面整改措施材料等,健全新能源车安全运营保障机制。
(3)免税车船使用税的新能源船舶必须符合下列规范:
船只的主推动动力系统为纯燃气发动机。汽车发动机选用少量柴油机点燃方法且引汽柴油发热量占整个然料总热量的比例不超出5%的,视作纯燃气发动机。
3、符合上述标准的环保节能、新能源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质监总局经常性联合发文《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下称《目录》)给予公示。
4、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的汽车4S店(下称车企)可以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环保节能与新能源车税务特惠文件目录申请智能管理系统,同意递交环保节能车系汇报、新能源车型汇报(报告样本见附件7、配件8——略),申请办理把它商品纳入《目录》,对其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承担。
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质监总局授权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承担《目录》机构申请、宣传培训及实际技术审查、监督检查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核查结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纳入《目录》给予公布。对产品与申请材料不符合、商品性能参数未达到规范或是车企给予别的不实信息,及其纳入《目录》后12个月内无产销量或出口量车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从《目录》中予以撤消。
5、船舶检验机构在核准检测船只主推动动力系统时,对达到本通知新能源船舶标准的,则在船舶产品证书上标明“纯燃气发动机”字段名;在船舶建造检测时,对船艇主推动动力系统船舶产品证书上标记有“纯燃气发动机”字段,则在质量检验报告服务项目簿中标记“天然气动力船只”字段名。
对使用未标识“纯燃气发动机”字符串主推动动力系统的船只,船舶所有人或是管理员觉得合乎本通知新能源船舶标准的,在船只本年度检测时一向船舶检验组织明确提出评定申请办理,同时提交支撑材料,对其提供数据的真实性承担。船舶检验组织根据审核材料和现场检测予以确认,合乎本通知新能源船舶标准的,在船只质量检验报告服务项目簿中标记“天然气动力船只”字段名。
经营者凭标明“天然气动力船只”字段船只质量检验报告享有车船使用税免税政策特惠。
6、国家财政部、税务质监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交通部依据汽车和船只科技进步、产业发展规划等多种因素适时调整环保节能、新能源汽车船的认定标准。在实施享有车船税减免优惠的环保节能、新能源汽车船审查和评定等相关管理方法操作过程中,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有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依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国家规定的追责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给予不实信息骗领纳入《目录》资格的车企,及其提供虚假资料的船舶所有人或是管理员,应按照最新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7、本通知发布后,纳入新公告的各批次《目录》(下称新《目录》)的环保节能、新能源车,自新《目录》公示之日起,按新《目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享有车船税减免政策优惠。新《目录》公示后,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车船使用税特惠车系文件目录同时废止;新《目录》公示前已取得的纳入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车船使用税特惠车系文件目录的环保节能、新能源车,不论是否出让,可继续享有车船税减免政策优惠。
8、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节约资源应用新能源汽车船车船使用税特惠政策的通知》(财务〔2015〕51号)及其财政部办公厅、税务质监总局政策研究室、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研究室《关于加强<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网上办税〔2017〕63号)同时废止。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交通部有关环保节能、新能源汽车船享有车船使用税特惠政策的通知》(税务总局〔2018〕74号)
(四)打捞、饲养木船
增值税免税特性编码:12099901
打捞、饲养木船免税车船使用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三条第(一)项
车船税法第三条第一项所称的打捞、饲养木船,指的是在水产业船舶登记主管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是养殖船的船只。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七条
(五)对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测试赛赛事组委会免税车船使用税
增值税免税特性编码:12102904
对北京冬奥组委免税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和购买车子应缴纳的汽车购置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 中国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季奥运会和冬残奥会税款政策的通知》(财务〔2017〕60号)第一条第(十)款
(六)部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车船
增值税免税特性编码:12120701
部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车船免税车船使用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三条第(二)项
车船税法第三条第二项所称的部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车船,就是指按规定在部队、武装警察部队车船备案主管部门备案,并领到部队、武警部队牌照的车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八条
(七)对城市公共交通车船,农村百姓有着并主要在落后地区所使用的摩托、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车按时减免或是免税车船使用税
增值税免税特性编码:12121302
省、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具体情况,能够对城市公共交通车船,农村百姓有着并主要在落后地区所使用的摩托、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车按时减免或是免税车船使用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五条
(八)国外驻华使领馆、国际经济组织驻华使馆意味着组织以及有关人员的车船
增值税免税特性编码:12123101
按照法律法规应当予以免税政策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经济组织驻华使馆意味着组织以及有关人员的车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三条第(四)项
(九)对公安现役部队和武警黄金、山林、水电部队换领地区机动车牌证车辆,免税换领当初车船使用税
增值税免税特性编码:12129902
依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需求,为保障公安现役部队和武警黄金、山林、水电部队改革工作中顺利开展,对公安现役部队和武警黄金、山林、水电部队换领地区机动车牌证车辆(公安边防、武警森林部队实行灭火救援每日任务车辆以外),一次性免税汽车购置税,并免税换领当初车船使用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安现役部队和武警黄金山林水电部队改革后车子转交地区管理方法相关税款政策的通知》(税务总局〔2018〕163号)
(十)警用装备车船
增值税免税特性编码:12129999
警用装备车船免税车船使用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三条第(三)项
车船税法第三条第三项所称的警用装备车船,就是指公安部门、国家安全机关、牢房、劳教管理机关和法院、检察院领到警用装备牌照的车辆和实行公安的专用型船只。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九条
(十一)别的特殊原因须经减免车船税
增值税免税特性编码:12129999
对受比较严重洪涝灾害危害缴税艰难及其有其他特殊原因须经降税、免税政策的,能够减免或是免税车船使用税。具体措施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理备案。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四条
(十二)按规定交纳船舶吨税的机动性船只,自车船税法执行之日起5年之内免税车船使用税。
依规不用在车船备案主管部门备案的机场、海港、铁路站场内部结构行车或是作业车船,自车船税法执行之日起5年之内免税车船使用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二十五条
由来:品税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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