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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发票怎么确定进项税额金以及相关会计账务处理

2022-08-24 16:46

收购发票怎么确定进项税额金以及相关会计账务处理

答:一般领域购入农业产品依照增值税条例第八条“(三)购入农业产品,除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是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根据农业产品收购发票或是销售清单上注明的农业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

将购入的农业产品用以生产和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征收率货品时,保持原农业产品扣减幅度不会改变,加计的农副产品进项税,也是需要填写《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农业产品收购发票或是销售清单”栏。

而如果经营者购买的农业产品用以生产和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征收率货品,于生产制造申领本期按简并征收率前扣除率与11%间的差值测算本期可加计的农副产品进项税,那就需要填写《本期进项税额明细》新增的“加计农业产品进项税”栏了。

因而,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的进项税额,则会计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借:原料

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

贷:货币资金

经营者将购买的商品赠给顾客怎样处理?

针对经营者将购买的商品赠给顾客,应该是视同销售而非作进项税转出。

经营者将购买的商品赠给客户个人行为归属于“纳税人交际应酬交易”,《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要求:规章第十条第(一)项所指消费包含纳税人交际应酬交易。

交际应酬交易不属生产运营中的生产投入和开支,是一种日常生活性消费主题活动,而增值税是对消费者行为缴税的,顾客就是负税者。因而,交际应酬消费需要压力相对应的进项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要求用以消费的购进货物,不可抵扣进项税。

与此同时,《增值税实施细则》第四条要求,经营者将选购的货物无偿赠送别的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

收购发票怎么确定进项税额金,相信您现在应该懂了。如果你在学习会计中有什么疑问,欢迎你了解的老师。

销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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