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善意取得的大头小尾税票?
2022-08-26 16:18
如何处理善意取得的大头小尾税票?
答:依据《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出具大头小尾税票,藏匿营业收入,产生不交或者少缴税款的,归属于逃税个人行为.按新开设数额的差值补缴4%的税金,与此同时,处缴税数额的0.5倍左右至5倍以下的罚款,处以1万元以下的没按规定开票的举动处罚.
因而,假如是善意取得发票的,进行需转走,与此同时,开税票方需补缴税款.
哪些情况归属于没按规定填开税票?
《发票管理制度》中要求:没按规定填开税票:
(1)单控开具或上下联额度、具体内容不一致;
(2)填好新项目不齐全;
(3)修改、仿冒、伪造税票;
(4)出借、出让、代开票;
(5)未经批准拆本应用税票;
(6)编造经济发展业务内容,虚填税票;
(7)填开税票物不符合税票;
(8)开具废止税票;
(9)未经批准,跨县(市)填开税票;
(10)以别的单据或京东白条替代发票填开;
(11)扩张专用型发票填开范畴;
(12)没按规定填写《发票购领用存申报表》;
(13)没按规定设定税票增领用存登记薄;
(14)别的没按规定填开税票的举动.
有以上列出个人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国家实行税务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收走违法所得,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一定的列二种或是二种之上的行为,能够各自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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