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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机动车辆销售清单该如何处理

2022-08-30 16:55

遗失机动车辆销售清单该如何处理

补开。

由于司机申请交纳汽车购置税的时候需要申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纳税申报联),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时候需要申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登记注册联),因而,当顾客遗失机动车辆销售清单后,可采用再次补开机动车辆销售清单的办法处理。主要流程为:

(1)遗失机动车辆销售清单的用户到机动车辆销售单位获得市场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盖上销售单位财务专用章或财务章);

(2)到机动车辆销货方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盖公章确定并备案登记;

(3)由机动车辆销售单位再次出具和原销售清单存根具体内容一致的机动车辆销售清单。顾客凭再次出具的机动车辆销售清单办理手续。

机动车辆销售清单应用领域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应用新版本机动车辆市场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479号〕要求:“凡担任机动车辆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辆(不包含市场销售旧机动车)缴纳账款时,务必出具税务行政机关统一印刷的新版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称《机动车发票》),并且在抵扣联盖上财务章或财务专用章,抵扣联和纳税申报联不可盖上图章。”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机动车辆市场销售统一发票〉登记注册联盖上开税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813号)要求:“从2006年10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登记注册联一律盖上开税票单位印章。”

遗失机动车辆销售清单该如何处理?一旦市场销售发票遗失对财务而言会很麻烦,还会增加很多额外工作中,提议财务会计最好可以清晰遗失销售清单的危害性。碰见了市场销售发票遗失却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处理,能够来找老师咨询。

销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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