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行程单的改签费能够抵税吗
2022-08-31 17:12
机票行程单的改签费能够抵税吗
航空运输企业所取得的改签费收益应作为价外费用划入交通运输服务征缴企业增值税.依据2019年39号公告中的相关规定,航空公司旅客运输服务测算进行可抵扣税额仅包括门票和燃油费,机票改签费做为价外费用不可测算进行可抵扣税额.
政策依据:
《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 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转型有关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第六条要求:经营者购入中国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容许从销项税额中抵税.
(一)经营者尚未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暂依照下列要求明确进项税:
1.获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税票上注明的税款;
2.获得标明游客个人信息的航空货运电子机票电子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计算公式进项税:航空公司旅客运输进项税=(门票 燃油费)÷(1 9%)×9%
经营者购入中国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额状况
《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 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转型有关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要求,经营者购入中国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容许从销项税额中抵税.
(一)经营者尚未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暂依照下列要求明确进项税:
1.获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税票上注明的税款;
2.获得标明游客个人信息的航空货运电子机票电子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计算公式进项税:
航空公司旅客运输进项税=(门票 燃油费)÷(1 9%)×9%
3.获得标明游客个人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计算公式的进项税: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票面金额÷(1 9%)×9%
4.获得标明游客个人信息的道路、水道等其它客票的,按照下列计算公式进项税: 道路、水道等其它旅客运输进项税=票面金额÷(1 3%)×3%"
机票行程单的改签费能够抵税吗?结合上面上述,其实对游客得到飞机票的电子行程单能够抵扣进项税额的就只有门票和燃油费,可是机票改签费用就属于价外费用的,这个不在国外物流运输花费抵扣进项税额的范畴.大家如果看了前文后对于此事难题还有其他的疑惑,欢迎你们来网找老师进行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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