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土地使用权证入股投资进项税额怎样做会计账务处理?
2022-09-07 18:46
接到土地使用权证入股投资进项税额怎样做会计账务处理?
答:土地资源作价入股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要求,房地产开发商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所有权后未按照出让合同来投资开发设计,或是开发设计不够投资额25%的,无法进行出让。所以在一部分地域,这类获得土地资源后未做开发设计就是以土地资源作价入股的办法是被禁止的。
在实践中,局部地区依据现行的要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让并未研发的土地使用权证,在计算增值税时,不可以扣减对应的土地价款。本案假定土地出让能够扣减。
接到土地使用权证入股投资进项税额记账
1、创投企业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无形资产摊销- 土地使用权证
2、被投资企业
借:无形资产摊销- 土地使用权证
贷:资本公积 (或总股本 )
一般的评定是不必做会计账务处理的,除非是牵涉到国企改制,或者公司选购其他公司的所有股份,被订购公司保存法人资格的,被订购公司应当按照成交价调帐;被订购公司缺失法人资格的,购方应当按照成交价对有关资产负债率等进帐。另外就是国家规定的清产核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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