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据遗失该如何处理?
2022-10-14 16:52
拥有“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单位和个人因保管不善,导致单据遗失、失窃或缺失,出票人可以去付款方或代理付款人处挂失止付,并且在挂失止付时向法院办理公示催告;可以直接各人民法院办理公示催告或提出诉讼。
容许挂失止付的单据有:填明“现钱”字眼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填明“现钱”字样银行本票;因素填定完备的银行汇票;已承兑汇票的商业承兑汇票。
不可以挂失止付的单据有:未填明“现钱”字眼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未填明“现钱”字样银行本票;未承兑汇票的商业承兑汇票。
挂失止付流程是,失票人在付款方或代理付款人处申请办理挂失止付,应填好挂失止付通知单并记述:单据缺失的理由、单据和类型、序号、票面金额、支付日期、付款方名字、挂失止付人姓名、通讯地址等;失票人需在通告挂失止付后,向法院申请办理公示催告或提出诉讼;法院确定审理办理的,需在12日内以冻结通知单方式,通告付款方停止支付;付款方在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冻结通知单,如有些人持所缺失的单据规定支付,付款方给予付钱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示催告程序为:一是申请办理。失票人向单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明确提出公示催告申请,在其中单据的支付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代理付款人或出票人所在城市;银行本票的出票人所在城市;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所在城市;银行汇票的付款方所在城市。二是审理并公告。人民法院经核查确定公示催告后,通告单据付款方中止付款,并且在3日内以文字形式传出公示,催促利益相关人申请支配权;公示催告的时间也由人民法院确定,一般不超过60日;在公示催告期内,单据转让个人行为失效,接到付款公告的付款行和代理商付款行不予以支付。三是申请支配权。利益相关人在公示催告期内,能够向法院申请支配权;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栽定结束程序流程,向申请者和付款方下达通知,由票据权利人凭人民法院通告向付款申请人要求支付。四是除权判决。公示催告没有人申请权益的,申请者应自申请支配权期内期满的次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办理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法院依据申请者的申请办理,宣布单据失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失票人重新得到票据权利,有权利要求付款方支付。
假如公示催告的权力申报人与付款方的权力发生争执,应由申请者或付款方向法院进提出诉讼,失票人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立案后,即结束公示催告程序,通告申请者和付款方后,转到民事诉讼程序;提出诉讼的被告人具备独特性,既能是付款方,还可以是出票人、背书人、担保人等其它票据债务人;在常规纠纷中,单据缺失阶段的出让个人行为只要满足票据法特定条件和方法,出让个人行为合理,真诚出票人的票据权利遭受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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