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企业有需要的时候,外债额度要怎样申请呢?
2022-10-17 17:25
根据我国外管局要求跨国企业跨国公司举办公司第一次申请办理集中化外债额度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报告时应目录表明参与外债额度集中化中的一员企业名字、统一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每一家成员企业可以用外债额度、登记债务签订额及提资金额、密集的外债额度。
2、参加集中化或部分集中化外债额度的成员企业的经常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债务业务办理里的还行借款额、债务签订备案目录及债务业务条线查看目录信息内容打印出页面、净资产总额相关等证明。
3、组员企业所在地中国外汇局应依据该成员企业规定或者其举办企业所在地中国外汇局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出示前述原材料并主动核查,保障信息精确。
4、需要注意的是,跨国企业债务总规模应低于(相当于)资产总额的1倍(与此同时负债率不得超过75%)。由此,企业能够依据实际需要,在这个经营规模以内的一切额度内办理办理备案外债额度。与此同时已借没还的债务记入该信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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