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票能够盖第二个章吗?
2022-10-17 17:2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开票理应按照所规定的期限、次序、频道,所有发票联一次性属实出具,加盖财务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要求,个人和单位在开票时,一定要做到依照号次序开具,填报新项目齐备,具体内容真正,笔迹清晰,全都发票联一次打印出,具体内容完全一致,并且在抵扣联和抵扣联盖上财务专用章。
依据上述要求,公司出具的增值发票时,务必所有发票联一次性属实出具,现行政策注重“一次性”。因而,只可以盖上一个财务专用章,如果没有盖清晰,不可以在一旁再盖第二个财务专用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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