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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采购材料获得税票额度100000元,怎样处理?

2022-10-19 17:06

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采购材料,获得增值税发票标明额度100000元,进项税17000万余元,该批原材料用以可用简易征收的古建筑新项目。以上进项税理应如何处理?

回应: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务〔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要求,用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不可从销项税额中抵税。此笔进项税不能抵税,应同时记入成本费。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借:原料 及相关学科 117000

贷:存款 及相关学科 1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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