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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送某员工上下班时间另一方出具的增值发票税费能否抵税?

2022-10-19 17:06

我公司为专车接送员工上下班时间,与A企业签订合同,内容是规定A企业分配车子(连着驾驶员一起)在规定时间里专车接送员工上下班时间,花费按月清算,营改增后,另一方出具的增值税发票的税费能否抵税?


回应:依据《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全方位拉开增值税改征企业增值税试点的通告》(财务〔2016〕36号)附件一第二十七条要求:“以下工程项目的进项税不可从销项税额中抵税:(一)用以简易征收新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团体福利或是消费的购进货物、生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项目、固定资产和房产。”你公司和其他企业签订合同,为员工上下班时间所提供的接送服务,归属于团体福利;因而,你公司所取得的有关增值税发票进行不可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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