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税的计税基础
2022-10-19 17:14
进口税的计税基础
一、进口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1.从价税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进(出)口货品总数×企业货物税×税率
2.从量税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进(出)口货品总数×进口关税企业税款
3.复合型税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进(出)口货品总数×进口关税企业税款+应纳税额进(出)口货品总数×企业货物税×税率
二、针对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一般需要掌握下列关键点:
一般贸易下进口货物以中国海关核准的“成交价”为核心的“到岸价格”做为货物税。
1.在货品交易量环节中,进口的人们在成交价以外另付给卖方提成,应记入成交价,而向海外购置委托代理人收取的买家提成则无法纳入,如已包含在成交价中应给予扣减;卖家交给进口的人体的正常采购回扣,需从成交价中扣。
2.卖家违反合同要求推迟发货的处罚,卖家在进价中抵减时,处罚则无法从成交价中扣。
3.到岸价格就是指包含进价及其货品运到在我国关地区键入地址起卸前包装打包费、运输费、保险费用和其它劳务公司费等费用所组成的一种价钱,在其中还一般包括想要在地区生产制造、生产制造、或使用出版发行、公开发行的目地而向境外支付的与本进口货物相关的专利权、注册商标、版权,及其专有技术、计算机技术资料和费等费用。
进口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1.免税政策
(1)一票货品进口关税税款、进口环节企业增值税或是消费税税率税款在rmb50元左右的;
(2)无经济收益的宣传品及货样;
(3)国际经济组织、国外政府部门无偿赠送的物资供应;
(4)出入境运载工具运载的路上所必须的然料、原材料和饮食用具;
(5)因事退还的我国出口商品,能够免税进口税,但已经征收出口关税,概不退款;
(6)因事退还的海外进口货物,能够免税出口关税,但已经征收进口税概不退款。
2.酌情考虑增值税免税
(1)在境外运送中途或在起卸时,遭受破坏或是亏损的;
(2)起卸后、海关清关前,因不可抗力遭到毁坏或是亏损的;
(3)海关查验时就已经钻破、毁坏或是烂掉,经证实并不是存放不小心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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