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到期增值发票账务处理要怎么写?
2022-10-25 17:38
丢失到期增值发票账务处理要怎么写?
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红字企业增值税开票相关问题的通知》(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称“专票”)后,产生销货退回、开税票不正确、应税中断等情况但是不合乎发票作废标准,或因卖货一部分退还及产生销售折让,必须出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方法解决。
因而,针对丢失到期增值发票,其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接到红字发票时:
借:成本费/等费用
贷: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转出
接到篮字税票时:
借: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
贷:借:成本费/等费用
针对丢失到期增值发票的账务处理,相信大家看了本文后该是得到收获的。大量有关的账务处理,也希望大家再次适用我们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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