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小规模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期内所取得的专票能够抵税吗?
2022-10-27 16:56
较小规模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期内所取得的专票能够抵税吗?
答:一般纳税人在变为一般纳税人以前所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可以抵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一条要求:
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或是应税服务,推行依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率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简便法子,并不可抵扣进项税.
因而,在一般纳税人期内购入的物品,获得了增值税发票也不能抵扣进项税.
主要是针对货品批发零售的:年销量180万以上能够定性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内为较小规模.制造业企业年销量在100万以内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量在180万以内的,归属于一般纳税人;相反,为一般纳税人.
主要是针对生产或给予应税服务(专指生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量在100万元以上,能够定性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内的是较小规模.
一般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有什么条件?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评定的标准如下所示:
1、开张满一年的公司:
年增值税销售额做到甚至超过国家规定的;
财务核算完善、年应税销售额在指定标准化的小规模公司.
2、拥有盐业批发价许可证书并从业盐业批发公司;
3、水电工程分销公司;
4、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型企业;
5、新办企业自开设之日起三个月内,对符合条件的,可申办一般纳税人评定办理手续.
6、公司总子公司不在同一县(市),且推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经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子公司也可以申办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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