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另一方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会计账务处理
2022-10-27 16:58
获得另一方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会计账务处理
答:针对获得另一方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够这么做:
1.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是没有验证与抵税难题,与其它普票一样全额的记入产品成本进账;发生的时候做:
借:原料/库存产品等课程------ ( 价税合计额度)
贷:存款/应付款等课程
2.一般纳税人不论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其销售总额都要依照税率(17%或13%)记提销项税。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7年第16号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方为公司的,索要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向销货方给予纳税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销货方向其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在“购方纳税识别号”栏填好购方的纳税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要求发票,不可做为税款凭据。
本公告所指公司,包含企业、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合伙制企业和其他公司。
二、销货方出具增值发票时,发票明细应按实际销售状况属实出具,不能依据购方规定开具和实际买卖不一致的具体内容。供货方开票时,根据销售网站系统和增值发票税控系统后台管理连接,导进有关信息开税票的,系统软件导进的开税票源数据是与具体买卖相符合,如不匹配需及时修改完善销售网站系统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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