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年尾超市购物卡等福利是否要缴纳个税
2022-11-02 17:12
问:年尾企业以实体、超市购物卡等方式发放到员工的福利,是否要缴纳个税?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薪水、薪金所得,指的是本人因就职或是受聘而获得薪水、薪酬、奖励金、年尾涨薪、劳动分红、补贴、补助及与就职或是受聘相关的许多所得的。
本人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含现钱、实体、商业票据和其它方式的经济收益。所得的为实物产品,理应按照所取得的凭据中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额;无凭证实体或是凭据中所注明的价钱显著比较低的,按照价格行情核准应纳税额。所得的为商业票据的,依据票面价格和市场行情核准应纳税额。所得的给其他方式的经济发展的利益,按照价格行情核准应纳税额。
因而,年尾企业以实体、超市购物卡等方式发放到员工的福利,按照规定必须合拼薪水、薪金所得缴纳员工的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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