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企业申请

个人转让离婚房产怎样享有个税特惠

2022-11-03 16:55

问:夫妻两人于2008年3月份购买住宅一套,2012年5月双方协议离婚,该住宅归女性全部,后一直为女性日常生活唯一住房。现该女性将这个住宅开展出让,请问一下是不是可以享受出让自购五年以上唯一家庭住宅免个人所得税特惠?

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确立个税多个政策实施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子所获得的收益,合乎日常生活自购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办免征个税,其购买时长依照《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好多个实际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以下简称通知)实行。即:本人将采取赠送、承继、离婚财产分配等其他选购方式获得住房对外开放售卖的个人行为,也适用于《通知》的相关规定。其买房时间按产生赠送、承继、离婚财产分配个人行为前买房时长明确,其买房价钱按产生赠送、承继、离婚财产分配个人行为前买房售价明确。本人应持其根据赠送、承继、离婚财产分配等其他选购方式获得住房合理合法、合理法律法规证实公文,到基层税务单位办理手续。

因而,个人转让离婚房产,合乎日常生活自购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办免征个税。购置的时间按离婚财产分配个人行为前买房时长明确。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