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购土地款进项税额抵扣如何处理?
2022-11-15 17:18
选购土地款进项税额抵扣如何处理?
答: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收取的土地出让并不是抵税,反而是自销售额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2016第18号公告: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里的一般纳税人(下称一般纳税人)市场销售自主开发的建筑项目,可用一般计税方法记税,依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减本期市场销售建筑项目相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测算销售总额.销售总额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销售总额=(所有价款和价外费用-本期容许扣减的土地价款)÷(1 11%)
第五条 本期容许扣减的土地价款依照下列公式换算:
本期容许扣减的土地价款=(本期市场销售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建筑项目能够市场销售总建筑面积)×收取的土地价款
购买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还可以抵税吗?
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些能抵税有些不可以.
经营者容许抵扣的固资进项税,就是指经营者2009年1月1日之后具体产生,并获得2009年1月1日之后出具的企业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是根据企业增值税扣税凭证测算增值税税款.
房屋建筑物等房产,不可以列入进项税抵扣范畴,汽车、摩托和游船也不纳入增值税转型范畴,即公司购买之上固资,不可以抵税其含有的企业增值税.
税务[2009]113号进一步明确,以建筑或是建筑物为依托的附属设备和服务设施,不论在账务处理上能否独立做账与计算,都应做为房屋建筑或是建筑物的构成部分,其进项税禁止在销项税中抵税.
附属设备和服务设施就是指:给水排水、供暖、环境卫生、自然通风、照明灯具、通信、液化气、消防安全、家用中央空调、电梯轿厢、电气设备、智能化楼宇设备及服务设施.
不可抵扣的范畴以下工程项目的进项税不可从销项税额中抵税:
1.于非企业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团体福利或是消费的固资进项税不能抵税.非企业增值税应税项目,就是指给予非所得税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市场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项目.消费包含交际应酬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入固资进项税不能抵税.非正常损失,通常是指因管理不当导致失窃、遗失、发霉发霉变质损害.
3.非正常损失的产品、产品所损耗的购入固资进项税不能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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