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境外劳务代收代缴的税费怎样进账?
2022-11-18 17:12
为境外劳务代收代缴的税费怎样进账?
1、借:期间费用(或其它杂费新项目)贷:应交账款(其他应收款或应付款)
2、借:应交账款贷:应交税费
一般来说进行一个项目设计,不上参观考察是不太可能的,除设计任务开始之前工作人员来中国开展实地勘察、搜集信息、核实情况外,方案设计、测算制图等服务部分或全部可能是在中国境外开展,设计方案结束后,又工作人员来中国表述工程图纸并对定制的工程建筑、工程项目项目等施工进行监管管理和技术具体指导。
无需要代收代缴所得税。假如海外设计创意公司归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在境内未开设组织、场所,以及虽建立组织、场地,但所取得的所得的与其说专设组织、场地没有实际关联的,那样海外设计企业以其彻底在境外给予设计方案劳务公司但从地区获得设计劳务收入不属《企业所得税法》要求应征入伍所得税的范畴,不纳所得税。
根据国家要求,法人企业缴纳海外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不缴海外企业所得税。住户企业是指依规中国境内创立,或是按照国外(地域)法规创立但实际管理机构中国境内的公司。包含下列几种:国企、集体所有制、民营企业、合营企业、股份制公司、外资企业、国外企业、有经营所得和其他所获得的其他组织。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2007]63号)第三条第三款要求:非居民企业中国境内未开设组织、场所,以及虽建立组织、场地但所取得的所得的与其说专设组织、场地没有实际关联的,理应从总体上来自我国境内的所得的缴纳税款。有关劳务所得的地区、境外所得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512号)第七条作出了明文规定,即:所得税法第三条所指来自我国境内、境外所得的,根据下列标准明确:(二)给予劳务所得,依照劳务公司案发地明确。
因而,设计服务的案发地是不是中国境内是确定是否需要在我国缴纳税款的关键所在。
与此同时,财务〔2016〕36号第十三条要求:下列情形不属在境内销售或是无形资产摊销:(一)海外单位或个人向地区单位或个人市场销售彻底在境外所发生的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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