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小规模免减增值税怎样做会计账务处理?
2022-11-25 17:11
较小规模免减增值税怎样做会计账务处理?
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中小企业增值税免税相关问题的通知》(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7年第52号)要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分别计算销售商品或是生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固定资产的销售总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或是生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总额不得超过3万(按季缴税9万余元),销售、无形资产摊销月销售总额不得超过3万(按季缴税9万余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止2020年12月31日,应分别享有中小企业暂免征缴增值税优惠现行政策。”
因而,较小规模免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季度销售总额不得超过9万余元,自2018年1月1日起止2020年12月31日,应分别享有中小企业暂免征缴增值税优惠现行政策。(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以外)
实际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借:存款(现钱)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增值税
(注:按3%增值税率计算出来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减免税款)
看完的以上文章内容,针对较小规模免减增值税的新政策您也应当清晰了,主要体现在其会计账务处理,如果你也有不同的建议,还可以与我们的老师一起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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