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收到按揭贷款购房款如何交税
2022-12-05 18:01
营改增后收到按揭贷款购房款如何交税
答:“营改增政策”前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要求“经营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证或是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账款方法的,其纳税时间开始时间为接到预收账款的那天”。
因而,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到预收账款当日开票从而产生纳税时间。
“营改增政策”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产生应税行为并收讫市场销售账款或是获得索要市场销售账款凭证的那天;先开票,为开票的那天”。
因而,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在商品房交付时开票从而产生纳税时间。
营改增政策以后房地产行业的计税基础是啥?
(一)从价计征
依照房地产余值缴税的,称之为从价计征,
房地产税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扣减10%~30%后余值测算交纳。
扣除比例由市、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收法律法规的扣减力度内自主明确。那样要求,既有益于各个地区依据当地状况,因时制宜地明确计税余值,又有益于均衡全国各地负税,简单化测算办理手续,提升税收征管工作效率。
房产原值:一般包括与住宅不可缺少的各类附属设施或一般不独立测算意义的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暖气片,环境卫生,自然通风等,经营者对原来房屋进行改造、改建的,要相对提升房子的原值。
(二)从租计税
依照房地产房租收入计税的,称之为从租计税,房产租赁的,以房地产房租收入为房地产税的应纳税额。
营改增政策之前和营改增以后自然规则变化蛮大的,希望大家都在对待的时候也可以分清这种情况。营改增后收到按揭贷款购房款如何交税?我已解释完后,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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