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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暂估入账的房地产业是否要缴纳房产税?

2022-12-05 18:03

对暂估入账的房地产业是否要缴纳房产税?

答:最先,针对对暂估入账的房地产业,也是需要缴纳房产税的。新创建的房子,完工竣工验收后并未预算的,先要按暂估入账的房产原值测算缴纳房产税,待预算结束后再调节房产原值。对已经缴纳的房地产税差值一部分不会再退补。

依据《财政部 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字[1986]第008号)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建造的房子,自完工之次月起房地产税。

与此同时,据《江苏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车船税多个实际问题的解释和要求》(苏税三〔87〕11号)的相关规定,纳税单位新创建、改建、拆建的房子,从完工工程验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未办理验、工程验收办理手续而早已所使用的,自所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其房地产价格并未进账的,可按基本建设方案价格计算缴税。待工程验收清算后,在按进账后价钱作出调整,并办理税款退补办理手续。

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房产租赁的,以房地产房租收入为房地产税的应纳税额。与此同时,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2008年第52命令)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经营者给予建筑行业或是租赁行业劳务公司,采用预收账款方法的,其纳税时间开始时间为接到预收账款的那天。

暂估入账的房地产业必须缴纳房产税,这一下您应当清晰了。会计中级考试即将来临,欢迎你购买课程内容加强学习,便于更为有机会的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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