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的进项发票能够抵税吗?
2022-12-08 16:57
预付款的进项发票能够抵税吗?
针对商业服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抵扣进项税额的期限,自1995年1月1日至今,按照《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方案》(国税发[1995]15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必须要在购入的物品下单后才可以申请抵税,并未付钱的,进项税不可做为经营者当期进项税额给予抵税。
可是,由于《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获得防伪税控系统出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下称17号文)的下达,这一规定出现了根本性的转变。
该《通知》要求:自200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获得防伪税控系统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其增值税发票所注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服务的抵扣进项税额期限,不会实行《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方案》(国税发[1995]15号)第二条相关进项税申请抵税期限的相关规定(包含商业服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预付款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要求)。那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获得防伪税控系统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后,什么时候申请办理抵扣进项税呢?
17号文第一条和第二条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办理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务必自该增值税发票出具之时90日内到税务行政机关验证,并且在验证申请的本月依照企业增值税相关规定计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请抵税,不然不予以抵扣进项税。因而,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并获得防伪税控系统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是不是支付已经不再做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前提条件。
问:我司近期购入了一批货物并获得增值税发票,钱款并未付款。请问一下,是不是务必下单后才可以抵扣进项税?
答:现在还没有有关政策规定务必下单后才可以抵扣进项税。《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方案》(国税发〔1995〕15号)第二条有有关规定,但《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获得防伪税控系统出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第三条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获得防伪税控系统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其专票所注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服务的抵扣进项税额期限,不会再实行国税发〔1995〕15号文件中第二条相关进项税申请抵税期限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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