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经更名,接到税票或是原先的名字,可以用吗?
2022-12-09 18:12
目前已经更名,接到税票或是原先的名字,可以用吗?
1.开税票日期是公司名字变更以前
2.有工商局证实现名字是将原企业变更而成。合乎这两个标准,就能。
问:我司2011年11月办完公司名称变更的办理手续,企业营业执照已换。改名后是不是还可以费用报销原公司名字发票?12月新出具的税票公司名称因未向经销商主动沟通,也开着改名前名字,能不能进账?
答:《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文规定,经营者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税务审批机关属实给予以下有效证件、材料,申请申请办理变动税务备案:
因而,你公司办完公司地址变更,需在30日内申请办理税务备案变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票管理方法工作方案》(国税发[2008]80号)要求,在日常检查时发觉经营者应用不符合要求税票尤其是并没有开具付款人全名发票,不可容许经营者用以抵扣、税前抵扣、进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江苏地区税务局有关公布的通知》(苏地税局规[2011]13号)第五条要求,公司所取得的不符合要求发票,不可独立用于抵扣,务必并提供合同书、付款票据等其它凭据,以确认其花费的真正、合理合法。
依据上述要求,你公司办理工商公司改名后,需及时申请办理税务备案变动。税务备案变更后获得仰头为变更后公司名字发票。获得之前月原名字发票为不符合要求发票,不可独立用以抵扣,务必并提供合同书、付款票据等其它凭据,以确认其花费的真正、合理合法方可在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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