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开税票人和复核人务必不一样吗?
2023-02-20 16:05
近期拜税务质监总局16号公告赐给,微信群聊有关税票风险性的帖子随处可见,7月1日以后税票竟成了发烫淮山药,很多老会计都一时不清楚怎么开发票了。
事实上,只不过是税务质监总局对企业支付的普通发票,给出了信用代码的需求罢了,造成应不应该担忧会计,都是在瞎起哄一般担忧。对于其他的传闻,要么就是早就有些老现行政策,要么就是空穴来风,对于“最严”这类的解释,请问一下,哪一年不能说是最严呢?
只要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关发票说不清道不明问题就多起来。一个财务会计跟我说:
“蓝老师,接到一张增值税发票,仅有开税票人,并没有复核人,这可不可以?我打算拒绝接收,但是对方不愿再开……”
这种情况假如财务会计东问西问、自己还缺乏主见,还会造成新的问题产生。例如,有专家建议,不仅要有复核人,复核人与开税票人也一定要不一样的人。财务会计截了一个在网上有关发票互动问答让我看:
问:开税票时,发票明细中收款方,复核人,开税票人会填好同一个人吗?
答:开税票人不可和复核人为同一人,最好分离。
照我说,这个回答本来就缺乏信心。即然“不能给同一人”,那提议应该是“务必”分离,怎么又变成了“最好是”分开了呢?看得见,自己都没有弄清楚。
应该如何?
看一下有关发票标准,就一清二楚了。
开票,首先把基本上内容填报详细,那些是基本上内容呢,《发票管理办法细则》(25号质监总局令)要求:
发票基本上基本内容:发票名字、发票号和号、发票联及主要用途、客户名称、开户行及账户、产品名称或经营范围、数量单位、总数、价格、大小写金额、开税票人、开税票日期、开税票企业(本人)名字(章)等。
换句话说,“开税票人”归属于发票核心内容,不可以缺乏。假如税票上印着开税票人的位置没有填,这一发票具体内容也不详细,就不符合要求,就会有不能成为税务凭证风险性。(并没有印开税票人,例如手撕票,自然就是税务行政机关问题了,大家无论)。
对于“复核人”呢?
它显而易见并不属于发票核心内容,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具体内容。
进一步讲,开票后,需不需要核查?
《发票管理办法》(587号国务院令)及其实施细则,也没有明确提出核查的需求。也就是说,假如不核查,彻底是合理的。自然,核查了,好像也算不上违反规定,由于都没有禁止核查的相关规定。
专票认证不属于复核人的填好,填不填都可以通过。有异议的也只能是查帐的税务稽查。假如哪一位税务检查员明确提出,税票没有写“复核人”,违反规定!
经营者简单的回应便是:“人家说开税票后根本没有核查,也就没有复核人。”谁可以说这个张税票违反规定?违哪一个规?
压根没有复核人,却作假填一个复核人,才是一个弄虚作假的违规操作。
那样,若是有复核人时,开税票人和复核人能否是同一个人?
有些人直戳了当的说,“不好”,不然核查就没有任何意义。
为什么说无法自己开税票、自身核查?法无禁止便是可以为。自身开税票自身核查,远比只开税票不核查好些一点点吧。这也是公司自己的事情。
那样,要是没有复核人,或是复核人与开税票是同一个人,能否表明一般纳税人公司的内部控制缺少呢?
显而易见,谁都不能光凭税票里的核查难题,就可判断内部控制审计缺少。开税票并非天大的事,需不需要核查,完全就是公司自己的事情。
这种问题,假如理解了标准,就会感觉到问得无缘无故。但是这种无厘头的物品,往往能引起大家的映衬,我觉得,通常是大家对税务标准、特别是在其中税票标准了解的缺失,才能听风就是雨。
假如理解了标准,了解缴税和开税票是怎么一回事,心中便会了解。做事自然可能也会拿不定,这时再多了解一下,听一听正反面彼此之间的观点和原因,你几乎都能够评价她们的对错了。因此,掌握原则是变成税务财务的真真正正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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