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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在境外获得工资薪金收入,怎样计税个税?

2023-03-01 14:44

住户在境外获得工资薪金收入,怎样计税个税?

居民纳税人从海外所取得的已经在所得的付款地我国支付了个人所得税所得的,仍然需要按照规定测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准许它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已经在海外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扣除额不能超过该居民纳税人境外所得按照要求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 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外所取得的所得的,能够以其应纳税所得额中税收抵免已经在海外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但减免额不能超过该经营者境外所得依照法律要求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个人所得第七条所指已经在海外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通常是指居民企业来自中国境外的所得的,根据该所得的由来我国(地域)法律应该交纳而且具体早已交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能够自行申报吗?

个人年收入超出12万需自行申报个税。申请并不等于反复交税,只是对高收入群体一年纳税情况的过后税务稽查,多退少补。

根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

第二条 凡根据个人所得承担纳税时间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应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的12万元以上;

(二)从我国境内两个或是两个之上获得薪水、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获得所获得的;

(四)获得应税所得,没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年所得的12万元以上经营者,不管获得的各种所得的是否已经全额支付了个税,均理应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于自然年度完成后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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