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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提升报税员、辞职删掉报税员信息及税票不盖公章等五个问题

2023-03-02 11:48

一、请问一下:公司办税人员提升必须哪些材料呢?能不能网上申请?

简略回应如下所示:

现阶段浙江电子器件税务局网址没法实际操作提升办税人员信息内容,需前去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

当场收集身份证信息需提供的材料:

(一)办税人员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须持自己有效身份证和税务代理协议(协议书)正本。

(由来浙江国税12366回应)

二、请问一下:已经做了实名制认证,现辞职后怎样删掉在原有公司的办税人员信息内容?

简略回应如下所示:

实名采集变动必须前去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

(由来浙江国税12366回应)

三、请问一下:接到一张专用发票,票上里的财务专用章另一方未盖清晰,还在边上补盖了一个章,请问这张票是否有效,我能收下来,或是退还再开,看了一下全国各地观点不一样。

回应:

你好,能够在一旁补盖一个清楚的章,或者把发票作废/红冲。

(由来江苏国税12366于2017-11-20 回应)

四、问:我企业为根据职业资格考试的员工费用报销考试费,请问是归属于员工福利费或是职工教育经费?

答:依据《国家财政部、中华总工会、发改委国家教育部国家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工商联关于做好<关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获取和应用管理方法意的见>工作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的相关规定,员工参与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归属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税前列支范畴。因而贵司收取的考试费归属于职工教育经费。

(由来:湖州市我国税务局)

五、问:我企业需要对外付汇一笔特许权,已代收代缴了企业增值税,请问一下在预估缴纳税款时,是否该按没有增值税收入计算?

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示范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税款有关问题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3年第9号)要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示范点里的非居民企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所规定的所得的,在预估缴纳税款时,要以没有增值税收益全额的做为应纳税额。

(由来:湖州市我国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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