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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用分配利润项目投资暂免冲减所得税

2023-03-07 15:16

创刊词:2018年了,诸位经营者开始逐步开展2017年度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从2018年1月15日起就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容易忽视的问题和大家聊。现就王开智教师发布在我国税务报的《用分配利润投资暂免预提企业所得税》一文分享和大家分享。以求对大家工作中有一定的帮助。

前不久,《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境外投资者以利润分配对外直接投资暂时不征缴预提所得税现行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务〔2017〕88号,下称《通知》)和《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境外投资者以利润分配对外直接投资暂时不征缴预提所得税现行政策相关实行难题的通知》(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8年第3号)依次传出,一时间,以利润分配对外直接投资怎样进行有关税收解决变成境外投资者探讨关注的焦点,文中对于此事以实例形式分析表明。

实例及分析

马来西亚A企业拥有我国法人企业B企业100%股份,2016年7月,B企业股东会决议明确分派企业股权收益100万余元,A企业以分配股权收益100万余元对外直接投资,创建100%持仓的国内法人企业C企业(立即从业牡丹花卉生产制造、苗圃基地基本建设与经营的公司,非上市)。A企业合乎中国与新加坡签署的税收协定(以下称《中新税收协定》),并且已经依照协约需要提供了备案资料,在具体付款时依照5%的预提税率交纳预提所得税5万余元。2017年12月,B企业股东会决议明确分派B企业股权收益200万余元,A公司决定以分派股权收益对外直接投资C企业,并把资金从B企业账户立即转到C企业账户,具体付款日期为2018年1月11日,到此C公司注册资金300万余元。

依据上述状况,作如下税务解决:

1.2017年12月,股东会决议分配股权收益,A企业是否满足追加投资暂时不征缴预提所得税现行政策?合乎该政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到2020年8月,售卖一部分股份,即A企业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将拥有C企业50%公司股权转让给E企业(注册地址中国香港),出让合同款1000万余元,怎样进行税务解决?

剖析1:A企业合乎暂时不征缴预提所得税现行政策判断。

《通知》第二条要求,境外投资者暂时不征缴预提所得税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境外投资者以分到盈利所进行的对外直接投资,包含境外投资者以分到盈利所进行的增资扩股、新创建、资产收购等权益性投资个人行为,但不包含新增加、转赠、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对符合条件的战投以外)。

(2)境外投资者分到的收益属于中国境内居民公司给投资者具体分派已实现的其他综合收益所形成的股利分配、收益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境外投资者用以对外直接投资的收益支付现金方式收取的,有关账款从分配利润公司账户可以直接转到被投资企业或股份出让方帐户,在对外直接投资前禁止在海内外个人账号资金周转。

(4)境外投资者对外直接投资鼓励类加盟项目,指被投资企业在境外投资者项目投资时间内从业符合要求区域范围生产经营。

本例中,A企业以分到盈利200万余元立即增资扩股了C企业;A企业分到盈利归属于B公司向A企业具体分派已实现的其他综合收益所形成的股利分配、收益等权益性投资收益;A企业用以对外直接投资的收益支付现金方式付款,账款从B企业账户立即转到C企业账户,并且在对外直接投资前没有在海内外个人账号资金周转;C企业在A企业投资时间内从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定)所列“激励外国投资产业目录”新项目中的“农、林、牧、渔及花卉生产与苗圃基地的建立、运营”主题活动。故A企业将分到的收益200万余元对外直接投资于C企业合乎暂时不征缴预提所得税现行政策。

根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8年第3号第三条要求,A企业应当按照《通知》第三条的相关规定填好《非居民企业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信息报告表》,并递交给B企业。B企业补填《非居民企业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信息报告表》信息内容。B企业经适度审批后觉得A企业合乎本通知所规定的,可暂时不依照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要求缴纳预提所得税,同时向B公司主管税务行政机关执行备案手续。

剖析2:A公司股份转让涉及到递延税款解决。

《通知》第七条要求,境外投资者根据公司股权转让、复购、结算等形式具体取回享有暂时不征缴预提所得税现行政策待遇对外直接投资,在具体扣除相对应账款后7日内,按有关规定向税务单位申请补交递延的税金。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8年第3号第十条要求,境外投资者拥有的同一项我国境内居民企业融资包括已享有暂时不缴税政策及未享有暂时不缴税制度的项目投资,境外投资者一部分处理此项投入的,视作优先处理已享有暂时不缴税制度的项目投资。

因而2020年8月,A企业以股权转让方式取回合同款1000万余元中200万元视作优先取回原享有暂时不缴税制度的股利分配,A企业应补交预提所得税20万余元(200×10%)。与此同时E企业还应当缴纳股权转让所得税金85万余元〔(1000-300×50%)×10%〕。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8年第3号第二条要求,依照《通知》第四条或是第七条要求补交税款的,境外投资者可按有关规定享有税收协定待遇,可是仅可可用有关盈利付款时高效的税收协定。后面税收协定另有规定的除外,按后面税收协定实行。若A企业依照《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布〈非居民纳税人享有税收协定待遇管理条例〉的通知》(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5年第60号,以下称60号公告)的需求,自主判断合乎《中新税收协定》要求,同时向B公司主管税务行政机关申报60号公告规定提供的材料及其《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8年第9号)要求可证实A企业合乎“受益所有人”的资料,则A企业可以享有税收协定待遇。倘若到2020年《中新税收协定》股息红利税率调整为3%,此时此刻仍应实行2018年1月11日股权收益付款时《中新税收协定》要求股息红利税率5%,A企业应补交预提所得税10万余元(200×5%),并非6万余元(200×3%)。

常见问题

暂时不缴税的税金为推行源泉扣缴的预提所得税。基于此现行政策实际操作的独特性,《通知》与国家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8年第3日在遵循责任认定上进行了有别于《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7年第37号)要求安排:

一是因境外投资者提供数据不正确,造成股东分红公司不正确实行暂时不缴税制度的,依照《通知》第四条与国家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8年第3号第九条规范,视作境外投资者未按期申报缴纳税费,追究其延迟时间缴税义务,税金延迟时间交纳时限自相关盈利付款之日起算。

二是境外投资者享受暂时不缴税工资待遇后,假如收回成本,但未按规定补交递延税款,境外投资者担负延迟时间缴纳税费义务,税金延迟时间交纳时限自具体扣除有关账款后第8日起测算。

(作者单位:山东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

(由来:《我国税务报》2018年3月23日B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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