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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营改增政策的4个操作实务常见问题(宁夏国税)

2023-03-08 11:34

一、经营者出让其获得老房地产,按税收法律法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减房产购买售价或是获得房产时的做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问:扣减的范畴是否包含该房屋的土地出让?

答:土地出让是商住楼使用价值的组成部分,固定资产购买售价包含土地出让,容许扣减。

二、经营者提供建筑服务,未开票,没有收到销售款或索要销售款凭证,并且也未签订书面合同书或是书面协议不确定支付日期,怎么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答:依照工程项目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三、《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务〔2017〕77号)中“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企业向农民、中小型企业、微企及个体户派发小额借贷所取得的利息费用,增值税免税。”中放贷是12月1日新发放借款或是12月1日后所取得的利息费用?

答:12月1日之后新发放借款所取得的利息费用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四、住宅小区已有供热锅炉拆除后,政府部门付给别的再次给予取暖的公司对应的赔偿金,用以供热管道的铺装、投运连接等事宜,采暖公司接收到的该赔偿金是不是缴纳税费?

答:采暖公司接收到的此类赔偿金依照建筑服务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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