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离职,企业拒不配合到税务局办变动财务主管,该怎么办?
2023-03-13 15:39
近期好多个月,经常碰到财务会计兄妹问大世:自己从公司辞职了,结论企业好歹拒不配合到税务局办变动财务主管,该怎么办?
要记住,这一财务主管变动,事儿说大不大,可以说小也很大,如今税务局时兴黑名单制度,万一这公司如果出啥违法的事,弄不好做为财务主管,便会跟随进信用黑名单。
这一进信用黑名单,之后还哪一个公司敢请你呢?你想想啊,公司请财务会计,毫无疑问都不愿意雇个被税务局盯住的会计吧?最后这一但进到信用黑名单,这以后对个人而言,工作不用说砸掉,毫无疑问也要成一个碎碗了。
那样,做为财务会计,离职后,企业好歹拒不配合,造成自己不能到税务局变动财务主管把自己名称注消,该怎么办才能将这风险性降至最低呢?
提到这种情况,首先就是要讲讲相关法律规定了。
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明文规定,公司税务注册登记的具体内容发生变化,应当在产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有效证件到原税务审批机关申请申请办理变动税务备案。要是没有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申请办理变动,由税务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处二千元之上一元以下罚款。
从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能够看见,公司没办变动财务主管,那就是归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一定要遭受行政处罚。
即然归属于违纪行为,那税务行政机关就会有义务去改正,去惩罚对吗?那我们做为财务会计,只需要将自身辞职这个现实,大大方方的告知税务局就可以了。
税务局如果无论,那便是不履行职责,明知道企业违法不管,那绝对是失职啊!
退一万步说,即使税务局无论,但以后万一公司出现问题,而与你具体没事儿的情形下,税务局如果把你加入黑名单,那那么你可以提起诉讼税务局,一是规定税务局修复你声誉,二是规定税务局做好本职工作,三是规定惩处失职。
那么一整,谁敢将你加入黑名单呢?
自然,这儿的关键所在,还是要证实,你的的确确将自己辞职的事告知税务局了。那如何证实呢?写一个书面材料,将手机的音频录像作用开启,交给税务局,剩余,就没你什么事了。
自然,有些人怕麻烦,担当不足,总是想着什么都不干,这以后真的出大事了,被放入信用黑名单里,把工作砸掉,只能是咎由自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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