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企业申请

可用税收不一样 判断标准各不相同

2023-03-23 15:45

近些年,愈来愈多企业开展了跨境服务贸易,此外,有关税务风险性时有发生。因此,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宁波保税区税务局大型企业税务管理单位专业研发了跨境服务贸易涉税风险监控指标系统软件,可以实现对有关税务风险自动检索、数据分析系统和精准投放。日前,该智能控制系统在开展风险评估时,看到了这样一个经典案例。

病症:海外劳务增值税被忽视

宁波市A企业授权委托新加坡企业B企业进行景观规划,B企业在新加坡进行项目设计方案,设计作品发送电子邮件送到A企业,A企业付款设计服务费180万余元。因为设计业务境外,归属于境外劳务,根据国家所得税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境外劳务不必缴纳税款。可是,税务工作人员细心核实之后发现,B企业本需在在我国交纳增值税,A企业未代收代缴。

确诊:服务项目案发地的判定规则不一样

不必交纳企业所得税,则意味着不必缴纳税费吗?不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512号)第七条要求,给予劳务所得的来源地依照劳务公司(服务项目)的案发地明确。本案件中,因为设计业务的具体案发地要在马来西亚,因此此项设计业务企业所得税纳税时间案发地没有在我国,不必在我国缴纳税款,付款方亦不辜负有扣缴义务。

可是,A公司与B企业忽视了在我国增值税法的有关规定。实际上,在我国增值税法针对服务项目案发地的判定规则与所得税法不一样。企业增值税在商品或服务消费地征缴,是世界各国明确增值税纳税责任案发地的普遍使用标准。以此标准,往往以付款者所在城市做为判定标准。依据《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全方位拉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通告》(财务〔2016〕36号)的有关规定,本案例中设计业务归属于地区应税,A企业付款设计服务费时要代收代缴企业增值税,但查看A企业的申请纪录发觉,A企业付款设计服务费时未缴纳企业增值税。

药方:提升风险管控智能化水平

必须主要特别注意的是,所得税法与增值税法针对劳务公司(服务项目)案发地的判断标准有交叉式,二者不完全一致。如在具体业务流程里将二者搞混,很容易产生跨境服务贸易未恰当交纳(缴纳)税款风险性。

在笔者看来,要更强预防相近风险性,也可以根据2个税收分别从海内外劳务公司(服务项目)纳税时间的差异要求,设定风险性监控指标,开展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缴纳信息与数据的校检。操作过程中,既可以将风险性监控指标内在于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税收征管手机软件(如“金三”系统软件)中,还可以将风险性监控指标参与到内部控制监管服务平台当中,以此来实现系统软件自动检索和防治跨境服务贸易的涉税风险,完成2个税收间的协同系统。

(作者单位: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宁波保税区税务局)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