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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外资公司转增资本 扣不扣企业所得税

2023-03-28 15:47

有圈友问:中国香港成立公司的一家独资,有限公司,将盈余公积转赠资本公积,扣不扣所得税?

为什么有的人会以为,转赠需交所得税呢?

“由于将盈余公积转赠,可以理解为一个先分配利润,公司股东再并且用该盈利投资入股的举动,即:转赠=年底分红 追加投资。

“即然先分派了,因此对于分派,就应当缴纳预提所得税。”

为何之上这类了解是不正确的呢?

一是罔顾了客观事实,二是并没有法律规定。

讲下为什么不可以缴税。

假如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转赠——转增股本,能够称之为“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从这当中能够取得股权、个股,确实获得了收益。因此,解读为一项“分派 项目投资”,我觉得能打50分,交缴税你们可以争执。假如是上市企业,分到了个股这类资产,解读为收益,能打99分。

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转赠资本公积,就没收入可谈了,根本无法缴税。

有关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指股利分配、收益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主要是指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人获得收入。

那样,什么叫收益呢?

有关所得税法

第十二条

所得税法第六条所指公司获得收入非货币形式,包含固资、生物性资产、无形资产摊销、股权投资基金、库存商品、不打算持有至到期的债权投资、劳务公司及相关的利益等。

除开财产、劳务公司外,一定要:获得利益!

有限公司转赠资本公积后,公司股东获得了一个新的利益吗?

并没有!

股份仅仅一项权利组成,无论是选举权、支配权或是剩余财产请求权,所有利益也没有因转赠而改变,转赠前多少钱,转赠之后就是是多少,因此未获得一切利益。

缴税毫无疑问不合法。

顺带讲讲,假如转赠决定要求,仅对一部分公司股东转赠——自然这也许不合法——那如果企业挑选违反规定实际操作,这就会造成股东权利发生改变,要么就是组成分派,要不组成公司股权转让,就税收了。

不但对于外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非居民个人公司股东是这样子的,针对每一个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大道理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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