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用这招,税负率直降至3%
2021-07-01 17:07
各位老板一定要提高警惕!用个人账户收钱,小心招来税务稽查风险!
1、会频繁的被税务,银行等稽查!
在使用私人账户“避税”时,很多老板认为只要不用股东的个人卡收款,可以找员工或公司无关的个人卡收款,这样就不会有问题。是不是很多老板都这样实际操作过?
从央行2020年下发的《关于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中也可以看出,将对公私户大额交易和异常交易进行监管。
3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①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
②公户转账,超过200万。
③私户转账超20万(境外)或50万(境内)。
如果企业经常通过个人银行卡收受资金,就会有被检查的风险。一旦被检查,您还能清楚地解释私人账户的每一笔交易吗?
还有一些老板又说:我个人账户收款是正常纳税申报,身正不怕影子歪。我只能说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
2、有可能认定为虚开发票
通过个人银行卡收款,会造成企业的三流不一致。(三流的一致性意味着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是统一的。现在还需要加入合同流。)
一旦上下游客户涉嫌虚开发票,再加上三流不一致,企业就是有嘴也说不清,很可能被税务机关判定为“虚开发票”,面临处罚。
3、个人银行卡收款,有可能还会被强制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公司长期转账给股东私人账户,股东长期不还,很可能被视为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个人所得税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适用税率为20%。
4、面临高额罚款、滞纳金,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一经查实,企业向个人频繁转账漏报、少报税款的,将被处以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或者挪用公款的处罚。
5、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企业资不抵债的,股东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个人财产清偿公司债务。
6、有可能被认定为涉及洗钱嫌疑
银行将个人账户频繁或大额交易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排除是否存在违规交易或洗钱的可能。
看到这,有些人又开始动歪心思了。既然个人账户监管如此严格,那我就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收款。这样总可以吧?
只能说你想得太多了。央行早就下发过相应的监管文件,银发〔2018〕125号文件提到,非银行支付机构也需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也就是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大额交易都有被检查风险!
那么,对于一些希望合理规划企业所得税和红利个税的企业来说,如何在不“私账避税”的情况下,节税守法?李小帅为您支招:
企业可以通过入驻园区,成立一家或多家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小规模有限公司(多种方式),以这些新公司对外承接部分业务,通过商业模式的分包转变,个人独资企业开具相关技术服务费、咨询费等服务类型的发票。
小规模企业增值税3%(现阶段只有1%),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税率按五级累进制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后0.5%-2.1%,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综合税负率不会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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